索 引 号 FZ08915-2500-2021-00012 文号 箬政〔2021〕103号
发布机构 小箬乡 生成日期 2021-05-12
标题 小箬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乡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委会、乡直各相关部门: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月。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侯安委〔 2021 〕 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牵头单位:乡安监站、环保站、企业服务中心、各村委会,配合部门: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综治办、国土所、小箬供电所).4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验收登记表.
索 引 号 FZ08915-2500-2021-00012
文号 箬政〔2021〕103号
发布机构 小箬乡
生成日期 2021-05-12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小箬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乡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村委会、乡直各相关部门: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月。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侯安委〔 2021 〕 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牵头单位:乡安监站、环保站、企业服务中心、各村委会,配合部门: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综治办、国土所、小箬供电所).4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验收登记表.

小箬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乡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2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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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乡直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侯安委〔20218)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开展为期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小箬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            

 

小箬乡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月行动,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侯安委〔20218)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为期三个月的专项集中整治,动员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企业等各方力量压到一线,突出高危重点领域、关键部位、敏感时段,通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统筹设计,以超常措施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闽侯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福州滨江新城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任务重点

(一)工业企业

1.规上工业企业,重点整治 3 类:

1)铝加工及钢铁铸造企业。未按规定在高炉、转炉、 钢水连铸、加热炉、煤气柜、加压机、抽风机、混合站等煤气区域的主控室、操作室、会议室、休息室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安装固定式CO检测报警仪,未在易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设施部位(高炉风口及以上平台、转炉炉口及以上平台、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负压除尘方式。

2)粉尘涉爆企业:未采用正压除尘方式,不按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未落实易产生机械火花工艺的杂物去除;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扫不按制度执行,监测系统没有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联锁;未与倾动炉控制系统联锁。

3)有限空间企业:未指定现场监护,没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确认;未按规范配备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 三脚架、安全绳,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

(牵头单位:乡安监站环保站企业服务中心、各村委会配合部门: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综治办国土所小箬供电

2.规下工业企业、小作坊:

重点整治“散乱污”企业安全隐患:

1)存在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问 题;(2)存在私拉电线、电气线路老化或裸露;(3)疏散 通道被占用、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4)对于厂区内证 照许可以外部分要予以清理;(5)对于厂中厂,厂区内有审批、证照齐全的企业,依规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6)非法占地、无证或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厂区内的的企业要予以清理或拆除。

(牵头单位:环保站安监站企业服务中心、各村委会配合部门: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综治办国土所小箬供电

(二)房屋结构安全

重点整治:

1.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

2.擅自改扩建的房屋(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 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

3.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4.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未按要求纳入公安登记管控的自建房;

5.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6.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包括各类市场、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

7.各类用途的钢结构建筑;

(牵头单位: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各村委会配合部门:派出所国土所企业服务中心安监站综治办、市场监管、卫计办社会事务办

(三)森林防火

重点整治:

1.防火期违章用火:个人或单位在禁火令发布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防火期内未按照规定审批擅自在林区违规野外用火,经审批进行林区用火,但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2.重要部位无防火措施:林区内或靠近林缘的厂房、寺

庙、加油站、工程施工等单位未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3.民俗用火失控:林区内或靠近林缘进行祭祀扫墓的民俗用火未采取防火措施。

4.违规农事用火:林区内或靠近林区未经审批开展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烧田埂草等农事生产活动。

(牵头单位:林业站、各村委会配合部门:派出所安监站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

(四)养老机构

重点整治:

1.不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应急、安全设备,未定期 检查和有效管理、使用。

2.逃生通道数量不足或被挤占。

3.在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私自使用电取 暖器和其它电器设备。

4.私搭乱接线路、线路裸露老化等。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各村委会配合部门:综治办小箬供电所

(五)校园安

重点整治:

1.校园消防安全。1)私立校(私立幼儿园)无证开办或证件与现地位置情况不符,违规开办的,或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应立依法即予以停业或取缔,县教育局做好学生疏散安置和家长思想工作,整改完成后方可依法续办;(2)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消防通道、防火间距、公共疏散 门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3)电气设备和临时电线架设 不符合电气规程标准,配电房不符合安全要求。

2.校车安全。1)已获得许可校车管理不严格,排查 校车使用许可审批管理、驾驶人资格审批管理、行驶线路审批管理,质量安全技术状况,校车安全管理和日常管理等。

2)非法运营车辆,未获校车使用许可、无安全保障车辆接送学生的,坚决予以取缔。(3)托管机构接送车辆隐患,排查用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接送问题。

(牵头单位:宣传部门配合部门:村委会、市场监管公路站派出所综治办、中小学校

(六)商超

重点整治:

1.消防安全。1)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防火门、防火卷帘、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建筑消防设施受遮挡、妨碍或损坏而不能正常使用。(2)由不具备职业资格 的电工进行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未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排除故障;电气线路存在私拉乱接现象,直接敷设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上,未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3)餐饮场所未规范使用明火和可燃气体,未明确专 人在闭餐后负责“关火断气”。

2.人员疏散。(1)无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未按照预案开展演练;(2)未设置应急疏散引导员;(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未设置明显标志;(4)未设置公共广播系统。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安监站、各村委会,配合部门: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派出所)

(七)住宅小区

重点整治:

1.消防安全。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未按规定开展防火巡查;2)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或指示牌设置不规范;3)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消火栓给水系统未能有效运行;4)电动车集中充电点使用管理不规范。

(牵头单位: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各村委会,配合部门:综治办

2.“线屋”矛盾。1)居民未按照规定搭建、扩建房屋,导致房屋与供电设备安全距离不足,存在人身触电安全隐患;(2)对于已存在的“线屋”矛盾安全隐患,未采取临时封堵等防触电措施,且未至供电企业提交移杆改线申请。

(牵头单位:小箬供电所,配合部门: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

重点整治:

1.违法流通销售。1)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2)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3)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

2.日常使用(充电)不规范。1)电动自行车乱停放,占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2)未按规定集中设置充电区,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采用智能充电设施。(牵头单位: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各村委会配合部门:综治办派出所

3.路面违规骑行。路面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安装遮阳伞、遮阳篷等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派出所、村委会

)交通运输

重点整治:

1.严重交通违法。1)酒驾、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农村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载客、货车超载、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超员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派出所公路站配合部门:村委会

2.客货运输违法。1)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按规定落实岗前培训考核、出车前交待和继续教育等制度。(2)运输车辆未落实二级维护竣工检测、综合性能检测和客车日趟检。车辆非法改装、调整刹车装置、集装箱不锁固等违规行为。(3)两客一危”车辆、12 吨以上重型货车和半挂牵引车未安装北斗终端、未入网。未推广重中型货车安装转弯右侧盲区监控、倒车影像观察和安全提示设备。4)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执行夜间禁行或接驳运输、安全告知、安全带使用、包车加班证牌申领使用等规定。(5)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安装和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牵头单位:公路站、村委会配合部门:派出所

3.渣土车运行违法。1)车辆非法改装、调整刹车装置、超载等;(2)不按报批(备)线路和时段行驶、不按规定地点倾倒、存在滴洒漏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配合部门:村委会派出所公路站

4.公路安全隐患。未按安防要求在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学校等路段设置防护措施和警示标识标牌。(牵头单位:公路站、各村委会,配合部门:派出所

)建筑施工

重点整治: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不按规定落实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及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从业人员不按规定持证上岗。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不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组织编制专项方案。

4.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管理未按规定落实。(1)深基坑(槽)开挖防护措施不力,未实施有效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2)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不到位。(3)外脚手架安全管理漏洞。安全技术交底、外架搭设、外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不到位。

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实。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不力。

6.施工临时用电问题。未有效执行“三相五线制”,未来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

(牵头单位:村镇规划服务中心、村委会配合部门:公路站水利站小箬供电所

十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重点整治:

1.危化化工企业:1)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 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未设置紧急停车系统;(2)化工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开有门窗;(3)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4)危险化学品未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5)动火作业未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受限空间作业未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分析,作业过程无人监护。

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1)烟花爆竹仓库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2)仓库未设置双层门且向外平启,门槛、门宽设置不合规定;(4)驾驶、押运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证书;(5)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其他物品;(6)消防设施、器材未由专人管理,未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

(牵头单位:安监站派出所配合部门:综治办公路站企业服务中心国土所环保站、市场监管

(十)公共场所(娱乐场所)

重点整治:

1.安全通道不畅通,应急照明,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层间异位的楼梯间等未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或文字设置安全标志;

2.消防设施不齐全,存在未经批准的改造装修,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消火栓给水系统未能正常运行;电气用电管理不规范,私拉乱接线路;

3.拥挤踩踏事故等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不按规定落实。

(牵头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宣传部门村委会配合部门:市场监管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

(十)非煤矿矿山

重点整治:

1.未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未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2.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未健全完善,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未宣传、培训、落实到位;

3.未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4.未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5.应急救援方案未与应急救援预案有效衔接,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6.未按照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7.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即持证上岗;

8.职工未开展三级教育培训。

(牵头单位:国土所各村委会配合部门:派出所安监站环保站林业站公路站

(十)其他需要重点整治的部位

(牵头单位:各村委会、各部门)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全覆盖、网格化大排查。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村居细化至村民小组、企业(车间)、单位楼院,分区划块、定人定责,对照各行业检查清单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实施全流程闭环管理。村委会要实施挂图作战,建立检查清单、隐患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按照隐患登记、报告、监控、治理、销号的全过程,实施清单化动态管理。

(三)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敢于动真碰硬,对经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止生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 法律责任。

(四)全员动员发动。安办制定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员工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微信、宣传栏形式进行宣传,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做细群众工作,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五)一线督查强化。乡纪委安办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排查行动开展明察暗访,对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严格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25日前)

所有涉及到的村委会和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广泛发动宣传,务求取得实效。

(二)全面整治阶段426-630日)

使用好本方案附件关联的表格,全面组织隐患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问题隐患立即组织整治,根据隐患的等级程度分门别类,实行清单管理、责任到人,对账销号,采取检查人、整改人、验收人专岗专人制度,三项分工人员不可重复。对不能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关闭取缔。520日前,各单位将隐患摸排情况(附件2)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不敢动真格,瞒报漏报的行为,领导小组将向全通报批评。630日前各乡村委会,各部门要将附件 23 等行动台帐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落实检查阶段 71-715日)

乡纪委、乡安办联合组成督查组逐一对照责任清单和工作台帐,对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查到位、改到位”,避免隐患故态复萌、死灰复燃。

五、组织领导

党委副书记、乡长林斌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委员、副阮依秀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委会村主任担任成员。按照县政府领导分工情况,领导小组同时设置若干个工作小组,组长为各分管领导,成员为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办公室依托安办负责拟定行动实施方案并统筹推进;起草汇报材料、上报信息;协调各组完成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业务指导直各牵头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牵头联系协调指导和各落实集中整治相关工作。督导检查乡纪委安办人员组成,对各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村委会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3、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4、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验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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