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申领
时间:2020-11-13 11:21
来源:
闽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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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1-1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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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
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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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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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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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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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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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满16周岁人员首次申领、年满16周岁人员首次申领、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首次申领、华侨回国定居首次申领和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国籍首次申领。
2、未满16周岁须监护人陪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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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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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领人持申请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核对人口信息,并免费拍摄制证相片。
2、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正确无误的,采集申领人指纹信息,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签字),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20个工作日后,申领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加快证件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的福建省内地点投递),或由同户成年直系亲属代领(所需材料详见领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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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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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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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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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加快证件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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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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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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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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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证件公安机关不另收取加急费用。证件在邮政速递部门送达后,收件人自行与其结算21元邮递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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