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申领

时间:2020-11-13 11:21 来源: 闽侯县 浏览量:{{ pv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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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1-13 11:21 浏览量:{{ pvCount }}

来源: 闽侯县

事项名称:

居民身份证申领

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条件:

1、未满16周岁人员首次申领、年满16周岁人员首次申领、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首次申领、华侨回国定居首次申领和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国籍首次申领。

2、未满16周岁须监护人陪同办理。

办理流程:

1、申领人持申请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核对人口信息,并免费拍摄制证相片。

2、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正确无误的,采集申领人指纹信息,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签字),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20个工作日后,申领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加快证件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的福建省内地点投递),或由同户成年直系亲属代领(所需材料详见领取凭证)。

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加快证件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注意事项:

加快证件公安机关不另收取加急费用。证件在邮政速递部门送达后,收件人自行与其结算21元邮递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