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民政局 高龄老人补贴办事指南、申领程序

时间:2024-03-14 10:21 来源: 闽侯县 浏览量:{{ pv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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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3-14 10:21 浏览量:{{ pvCount }}

来源: 闽侯县

 

受理单位

闽侯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户口所在地村居

办理依据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  (侯政办〔2014〕203号) 一、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对象:1.凡具有闽侯县户籍(不含高新区)且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100岁以下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老人补贴(不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老年人)。2.凡具有闽侯县户籍(不含高新区)且年满100周岁(含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老人补贴。   二、高龄老人补贴发放标准:老年人从符合条件的当月起开始享受高龄老人补贴。高龄补贴实行分档发放:年满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老人补贴100元;年满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老人补贴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老人补贴500元。

办理条件

1.凡具有闽侯县户籍(不含高新区)且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100岁以下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老人补贴(不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老年人)。2.凡具有闽侯县户籍(不含高新区)且年满100周岁(含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老人补贴。   

申请材料

1.《闽侯县高龄老人补贴申请表》2份;2.身份证复印件3份;3.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4.1寸免冠彩照2张(粘贴于表格)

补助标准

年满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老人补贴100元;年满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老人补贴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老人补贴500

办理程序

受理初审:户口所在地村居

受理审核: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受理办结:闽侯县民政局

业务咨询

电话

0591-22982062  闽侯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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