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工信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1-09-13 08:08   来源:闽侯县    字号:T|T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闽侯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榕委办[2014]76号和《中共闽侯县委、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侯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侯委发[2015]4号),设立闽侯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县经济贸易局的工业管理、经济运行、经济技术协作和信息化管理等职责整合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不含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下同)的保护监管职责及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和散装水泥的推广及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调度,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在问题,加强煤、电、油、气、运的保障和应急调度。

  2.加强相关能源行业监测和管理,指导能源结构调整。

  3.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引导以及行业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推广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4.加强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加强相关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5.加强全县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全县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工作。

  6.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7.加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指导协调,推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整合发展。

  8.加强信息消费促进工作,建立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和长效机制。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县相关政府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料等的调控方案;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三)负责组织实施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领域投资项目;指导、协调我县工业企业与央企、省企、市企、外资企业合作;指导协调对台产业对接有关工作;拟订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工业产业园区建设。

  (四)负责全县电网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全县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负责煤炭经营资格审核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天然气调度及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的保护监管工作;依法承担全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全县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提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依法负责农药生产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作用。

  (七)负责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含乡镇企业);牵头拟订保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指导、监管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规范发展;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指导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八)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理大产业示范工程。

  (九)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县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一)组织开展县际政府间横向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县际、县内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承担县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闽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系行政正科级单位,核定编制12人,机关工勤1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总工程师1人(副科级)。现有在职行政12人,机关工勤2人。其中洪涛(四级调研员)、陈平(一级主任科员)已调县政协,唐伟(二级主任科员)已调县检察院,编制在我局;临聘人员10人。

  内设一室四科,分别为办公室、运行科、技术科、能源科、信息化科;下属事业单位3个,核定编制24人,分别为闽侯县节能监察(监测)中心5人、闽侯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3人、闽侯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6人;现有在职事业编制7人,其中闽侯县节能监察(监测)中心4人;闽亿租到城镇集体联合社3人;下属单位有食品公司、物资公司、国企改制服务中心。核定编制24人,在岗在编7人,临聘人员5人。  承担着工业管理、经济运行、经济技术协作和信息化管理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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