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纪委

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严把干部选任“三关”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30日 18:49 信息来源:闽侯县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    
分享到:
   “我们作为新任职的干部,即将走上全新的岗位,特别需要加强教育监督管理,为我们把好成长的‘方向盘’、系好廉洁的‘安全带’,才能做到不越轨、不逾矩,真正担负起岗位职责。”县公安局干部在参加完任前廉政谈话后感受颇深。

为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不断加强对驻在单位选人用人工作中的监督,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做好对派驻单位新提拔重用、职级晋升、交流轮岗、评先评优等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和任前廉政谈话工作,严把干部选任“三关”,及时敲响党员干部廉洁履职的警钟。

严把干部选任“流程关”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在党委会议上强调选拔任用纪律,看选人的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现象,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透明、程序规范。

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回复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综合分析核实提拔任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考核对象作风问题、信访举报、专项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方面的廉政信息,逐一进行审查,并提供全面的廉政情况鉴定,当好廉政情况“审查员”。2022年以来,针对选人用人共回复党风廉政征求意见305人次,提出暂缓意见2人次,有效杜绝了“带病提拔”“带病评选”“带病受奖”等问题。

严把廉政谈话“提醒关”

以关心爱护干部为出发点,坚持“忠告早提、警钟早敲”,结合新任干部的岗位职责和潜在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任前廉政谈话,聚焦“责”和“廉”两大主题,把责任讲清、把纪律规矩讲清,为干部早打“预防针”。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我们将持续强化日常监督,夯实选人用人政治生态的基础,维护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严肃性。”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