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完善监察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政务处分法》颁布实施以来,闽侯县纪委监委坚持压紧压实《政务处分法》学习和宣传工作责任,通过集中学习、分类宣教、线上线下联动等方式,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好用好《政务处分法》,帮助全县党员干部熟悉和理解新法条文,外授内学掀起《政务处分法》知行热潮。
对外宣讲全覆盖
8月21日,福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叶谊到闽侯县宣讲《政务处分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讲座,拉开了闽侯县《政务处分法》宣讲工作的序幕。
为提高全县党员干部对《政务处分法》的熟悉程度,以普法促警示教育,闽侯县纪委监委组成了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郭建刚同志为组长的宣讲团,并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作为成员,赴各单位开展《政务处分法》宣讲活动,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公职人员依法秉公用权。
图为县纪委监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学习《政务处分法》工作,并制定学习计划。
图为县纪委监委领导分赴各乡镇(街道)宣讲《政务处分法》。
宣讲团结合《政务处分法》中关于适用对象的新内容,将国有企事业单位也作为宣讲对象,对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闽侯大禹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普法宣讲,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对《政务处分法》法律条文实质的理解和把握,并结合具体案例督促干部职工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截至目前为止,闽侯县纪委监委召开政务处分法宣讲会共计15场,听讲人数超过1000人。
甘蔗街道党员干部张榕政说:“之前对于《政务处分法》只是有个粗浅的了解,这次宣讲直接明了地帮我们理解条文规定,也对我们的履职提出了明确要求,干货满满。回去后我准备再好好看一看法条内容,时刻提醒自己依法履职、廉洁干事。”
学习新法修炼“内功”
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作为该法的执行者,必须第一时间读懂弄通法律框架结构和条文内容。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以更高标准对标对表,做到学习上走在前、尽责上带好头,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依法开展政务处分工作。
在委领导班子的带动示范下,县纪委监委机关各科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纷纷组织学习,并结合地域、行业、岗位特点开展针对性学习讨论。
案件审理室从适用对象、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等方面展开学习,将该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相联系、相区别,认真研究。
办公室、组宣部等综合部门亦将相关学习任务落到工作实际中。“及时跟进学习,做到心中有数,有利于我们结合新法新规推出一系列有质量、更专业的宣传稿件。”组宣部干部黄巧丹一边梳理《政务处分法》内容一边表示。
图为闽侯县纪委监委通过官方微信及时跟进学习《政务处分法》动态。
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唐枫华从网上下载了《政务处分法》全文,与全组纪检监察干部分章分节学习;小箬乡纪委将《政务处分法》与《监察法》进行联动学习,确保一线纪检监察干部在法律衔接、贯通上不出偏差。
“《政务处分法》与大家息息相关,内学和外宣一体推进,既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升知识水平和履职能力,也有利于全县党员干部知法、敬法、守法。下一步,要继续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激发关键少数“头雁效应”,增强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同时坚持高标准引领,激励公职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闽侯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