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及《关于下达2019年设施农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32号)文件精神,2021年1月19日我局组织验收组对鸿尾乡福州大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鸿尾乡溪源村新建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详见下表。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福州大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设施农业
温室大棚项目验收情况表
建设单位 |
项目地址 |
验收日期 |
申请验收 面积(亩) |
新建大棚类型 |
补助标准 (万元/亩) |
实际验收 面积(亩) |
省级补助资金(万元) |
福州大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鸿尾乡溪源村 |
2021年1月19日 |
75 |
温室大棚一 |
1 |
60.574 |
60.574 |
监督电话: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2982485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经作站 22982639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