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驾驶证申领
申请人属于年龄在6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申请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以及年龄在70周岁以上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核查参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的记录;
02、驾驶人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办理期满、转入换证业务的;
年龄在70 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03、恢复驾驶资格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申请恢复驾驶资格的(仅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驾驶证的,无需参加“三力”测试)。
04、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申请延长驾车时间规定
年龄在63周岁以上,需要申请继续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的,可以在年满63周岁前一年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延长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时,驾驶证状态应正常,不存在被吊销、注销、撤销以及记满12分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