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侯县2022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12-20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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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一、背景依据 

闽侯县上一轮基准地价评估的基准日是2019年7月1日,至今已有两年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18号)要求,基准地价原则上每二年更新一次。2022年1月14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办[2022]2号),要求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1060-2021)、《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 1061-2021)等有关规定,以及新修订的《福建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要点(2022年版)》,完成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用地基准地价的全面更新、公布和备案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为政府宏观调控地价水平、制定地价政策、合理配置土地资产、加强市场管理提供依据。健全土地出让价格形成机制,切实规范土地评估行为,维护土地价格秩序,发挥地价杠杆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1、基准地价的内涵、构成和范围:包括基准地价的土地权利类型、估价期日、年期、开发程度、容积率、价格构成以及基准地价更新范围。

2、基准地价土地级别分布:包括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土地级别。

3、基准地价价格:包括商业服务业用地路线价、级别价,居住用地级别价,工矿用地级别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价。

4、基准地价修正参数:包括商业服务业用地标准深度修正、商业服务业用地临街状况修正、商业服务业用地楼层修正、容积率修正。

5、各细分用地类型的基准地价:包括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细分出的二级或三级地类以及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如: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自持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租赁型商品房用地、物流仓储用地、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机关团体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公园与绿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等。

6、地下空间使用权基准地价:包括地下商服用地、地下停车场用地的基准地价。

7、基准地价各细分用地内涵:包括一级地类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以及细分二级地类、三级地类的内涵。

四、关键词诠释

基准地价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五、注意事项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估价期日为2022年1月1日。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范围为闽侯县平原区和半山区的甘蔗、上街、南屿、南通、青口、祥谦、尚干、荆溪、白沙、竹岐、鸿尾等11个乡镇(街道)城镇建成区和规划建设区范围内的土地,总面积267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