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福州市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榕自然综〔2019〕218号),小箬乡西村村、湖柄村作为我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试点村。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现将《闽侯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和《闽侯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闽侯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
2. 闽侯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实施细则(试行)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