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大湖乡珍山村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5-31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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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关于闽侯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闽侯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闽侯县大湖乡珍山村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意见。现将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用地位置:闽侯县大湖乡

二、用地面积:4.1219公顷

三、用地范围:东至珍山旅游驿站,南至京台高速连接线,西至S211省道,北至S211省道。

四、公示期限: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7日

五、反馈方式:

联系地址: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C栋)

联系电话:0591-22982504

 

附件:闽侯县大湖乡珍山村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