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1-11-26 11:50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侯发改审批〔2021〕105号

 

  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

  贵校经闽侯县教育局转报的关于申请审批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侯教建〔2021〕3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110-350121-04-01-867900)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荆溪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满足现有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师生正常的教学需求,推进我县职业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解决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4388.02平方米,主要建设1#实训楼、2#教学楼及道路广场、绿化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629.6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969.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59.9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教育经费投入。

  七、节能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578.33吨标准煤。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经荆溪镇人民政府审查,详见《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项目业主单位在建设与运行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好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的各项措施。

  九、建设工期:12个月。

  十、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行业审查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概算总投资超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总投资10%以上的,或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