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通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规划调整及1#、2#厂房建筑设计方案的公示

来源:2023-12-21 发布时间: 2022-02-10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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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通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位于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甘蔗片区。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12年4月经原闽侯县建设局批复,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征地面积23815㎡,实用地面积16535㎡,建筑占地面积7434.4㎡,总建筑面积28988.3㎡,建筑密度44.96%,建筑系数44.96%,容积率1.75,绿地率25.1%,机动车停车位9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00辆。

现建设单位因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向我局申请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拆除已建厂房4、厂房5、厂房6,并新建1#厂房(层数11层、建筑高度50米)及2#厂房(层数11层、建筑高度50米)(具体详见附图)。

调整后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14699㎡,实际用地面积11285㎡,建筑占地面积3649.50㎡,总建筑面积38094.20㎡,建筑密度32.34%,建筑系数40%,容积率2.99,绿地率15%,机动车停车位10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38辆。调整后各项规划指标满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各相关规范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及1#、2#厂房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23日。公示地点:“福建省通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1、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2、1#、2#厂房建筑设计方案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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