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该项目西侧宗地红线范围内共有6处土地未交付及地上房屋未拆除,未交付用地(规划绿地)面积共计1754.29㎡,导致绿地率未达到40%。目前,理想城二期项目房源已全部销售。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汇友源地产公司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交付房屋。为保证房屋按时交付,汇友源地产公司向我局申请按现状先行通过理想城二期项目的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并承诺对于未交付的规划绿地部分待交地后按原总平面规划要求实施到位。
为依法推进项目验收,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局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了理想城二期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听证会。听证会代表均未提出异议,同意按现状予以通过理想城二期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
经报县政府同意,我局拟按现状予以通过理想城二期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原总平面规划图及零星工程测量略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地点为理想城二期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福州日报,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30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原总平面规划图、零星工程测量略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