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晶科技二期(生产车间D楼)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拟调整的公示

来源:2023-12-21 发布时间: 2024-01-19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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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福晶科技二期(生产车间D楼)项目位于闽侯县荆溪镇永丰社区文山里181号。

该项目于2023年11月2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350121202300146号),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征地面积27833平方米,实用地面积2068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719.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728.3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4876.4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1100.45平方米,容积率3.62,建筑密度37.32%,绿地面积3102.9平方米,绿地率15%,机动车停车位23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749辆。

为进一步满足防洪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1.北侧厂区主入口标高(罗零高程)由11.05调整为11.38;北侧底下车库出入口标高由11.60调整为12.40;西侧道路标高由12.30调整为12.40;南侧道路标高由12.30调整为12.90。

2.建筑一层正负零标高(罗零高程)由11.90调整为12.70;一层东侧上二层入口楼梯相对标高由±0.00调整为0.600。

3.地下室一层标高(罗零高程)由7.300调整为8.100;地下室二层标高由2.700调整为3.500;地下室三层标高由-1.900调整为-1.100。

4.福晶科技二期D楼与东侧生产车间B楼连接的地下室坡道的起坡点标高由7.300调整为8.100,坡度由最小坡度7.45%、最大坡度15%调整为7%的坡度。

调整后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350121202300146号)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均保持不变。以上调整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相关规划条件及《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项目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1日。公示地点:福晶科技二期(生产车间D楼)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调整前后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