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定于2025年6月6日在闽江流域闽侯县白沙镇长坪园环保码头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和《福建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将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放流时间:2025年6月6日;
二、放流水域:闽江流域闽侯县白沙镇长坪园段;
三、放流苗种、数量和规格:
鲢鱼和鳙鱼,约25万尾,规格:全长≥12cm;
四、限制捕捞措施:闽江禁渔期(3月1日至6月30日)内限制除休闲垂钓之外的一切捕捞作业。
根据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的相关规定,届时将邀请有关专家到现场组织验收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在闽江禁渔期间,禁止任何在放流水域捕捞或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对违法捕捞的,将严格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591-22066962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