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2月28日至3月31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7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县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严肃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一是迅速传达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退役军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反馈会后立即组织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学习巡察反馈会精神,全面认领反馈问题。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巡察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与分工。
二是周密制定方案,夯实整改基础。召开党组会议,对反馈意见逐项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责任科室等,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领导班子成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认真对照检查,深挖思想根源。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会前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广泛征求相关意见、建议,深入谈心谈话,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形成问题清单,明确下步努力方向。
四是压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到位。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对难点问题坚持主动抓、重点抓,加大力度协调推动,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是提升整改质效,形成长效机制。局党组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机关班子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注重建章立制,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果,推动全县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到位。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论述还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论述,主动作为,推进“我为老兵办实事”等重点项目工作。借助微信群、公众号等平台,多途径、广范围做好“兵教师”专项招聘政策解读。2024年5月9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的通知》,我局根据文件通知精神和责任分工落实,遴选了9名优秀退役军人参加福州市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
(2)“四下基层”未落到实处。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利用“八一”走访,领导班子带领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退役军人,开展调研和问卷调查,班子成员认真撰写调研报告,经党组书记审阅后,2024年8月29日组织召开专题分析研讨会。
(3)理论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已对剖析材料内容相似的2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学习材料的审核工作,党员提交的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心得均由支部书记审阅签字后存档。
(4)“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第一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论述等作为“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第一时间推进落实,2024年召开党组会议29场,其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论述等内容的议题40个。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5)未制订拥军支前队伍工作细则。
整改落实情况:已制定下发拥军支前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6)星级服务站创建积极性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8月接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通知停止开展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星级评定工作。
(7)“我与老兵面对面”宣讲活动标杆作用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日常接待、八一走访慰问等工作广泛开展“我与老兵面对面”宣讲活动。2024年以来已组织开展“我与老兵面对面”常态化宣讲活动197场,其中各镇村结合“八一”座谈会开展宣讲活动13场,县级结合退役士兵适应培训会开展活动1场,9月联合实验小学开展老兵宣讲进校园活动。同时,积极配合省厅将党的二十大报告、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内容集合成册,并做好宣讲手册发放工作,丰富宣讲内容,提高宣讲成效。
3.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够有力。
(8)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重视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已制定下发文件《中共闽侯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措施>的通知》(侯委退役军人办〔2024〕2号),进一步督促乡镇(街道)逐步落实主官担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由武装部长兼任常务副站长的工作机制,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9)完善退役军人关心关爱体系需进一步提效增速。
整改落实情况:退役军人关爱协会已制定完善退役军人关爱协会章程和相关制度。“八一”期间,退役军人关爱协会走进上街镇、竹岐乡开展“党建+关爱”结对帮扶等活动,为困难退役军人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关心关爱体系。
(10)乡镇、村级服务站建设指导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7月通过快手平台组织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参加全国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主任(站长)交流见学活动,2024年累计组织2场。目前,全县各乡镇(街道)、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均配备有专(兼)职人员。
(11)推行退役军人档案数字化建设管理较为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投入经费65.39万元用于退役军人档案数字化建设,2024年8月签订项目中标合同,9月签订采购合同。目前已完成现有退役军人纸质档案的重新整理、分类、编号、扫描、录入等工作。
4.拥军优抚工作需进一步强化。
(12)拥军优待证照办理、使用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8月在工作群对各乡镇(街道)优待证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同时,在8月30日召开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会议,再次督促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存量数据的清理工作。7月以来,建档立卡新增数据116条,更新数据265条。二是新增我县退役军人优待项目清单,目前,闽侯县闽侯晓觅丰贸易有限公司、福州长安中医院等2家企业加入闽侯县退役军人优待项目清单。同时,开展异地拥军福码申请工作,至今已为服务对象申请320人次。
(13)拥军优抚活动宣传不够到位、覆盖面不够广。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依托闽侯县退役军人关爱协会开展退役军人关爱活动,在上街镇、竹岐乡组织活动2场,慰问困难退役军人14名,同时在现场为退役军人进行免费体检;组织开展“百城千企暖兵心”活动1场,慰问困难退役军人2名;7月23日对本辖区内“患有尿毒症的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及其直系亲属”进行摸排,总计上报5名符合条件的对象。
(14)抚恤优待对象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研究制定我县抚恤优待对象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规范措施;针对丧葬费未发放到位人员,研究制定了补发方案。严格按照规范措施落实抚恤优待对象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工作。
(15)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役老兵补助金发放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制定了规范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役老兵补助金发放措施,明确了发放对象、发放程序、审批补助时间等,并严格执行。
5.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精准度、实效性不高。
(16)退役军人培训会与就业需求、社会需求严重脱节。
整改落实情况:利用每年退役军人集中返乡报到的契机,做好问卷调查,摸清培训对象底数。2024年6月份组织19名退役士兵完成了技能培训,9月份组织对集中返乡的退役士兵全部进行了线上和线下适应性培训,并开展了欢迎仪式会和现场招聘会。9月27日通过微信群转发招聘信息,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举办的现场招聘会。
(17)退役军人招聘会成效不佳。
整改落实情况:广泛收集平时来访、来电退役军人的就业意向登记需求。2024年3月份以来登记就业意向表68份,做好入职后的跟踪就业状况。目前建立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统计表和就业台账。2024年2月10日在“闽侯退役军人”公众号上发布招聘信息,同时2月13日至14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县人社局,分别在青口东南汽车城及其周边区域约100家企业提供超4300个就业岗位供求职者选择;在甘蔗街道举办“春风送暖 乐业闽侯”2025年春季专场招聘会,共吸引51家企业参与,提供超2000个就业岗位,达成就业意向43人。
6.重大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18)信访维稳工作开展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春节、八一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基层,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多次组织会议,部署推进信访服务工作,做好化解和稳控工作。
(19)保密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保密管理,利用机关干部会议、“保密观”APP等组织机关干部加强相关内容学习。
7.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需进一步强化。
(20)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组织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精心安排研讨内容及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发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交流,形成学以致用、互帮互促的格局,促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入脑入心。2024年组织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中学习24场,自学9场,重点围绕深入学习《“3820”战略工程专题节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专题开展研讨交流。
(2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落到实处。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对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了研究。不断加强和改进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系统谋划和有效管理,结合党组会议,对全局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增强了针对性、时效性,真正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等方面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短板。
(2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能压紧压实。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内法规学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线上学习平台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系统学习,教育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性锤炼的“必修课”。其中党纪学习教育期间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3次、专题学习研讨3次、上党课2次,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展三会一课4次、专题研讨3场、专题辅导讲座1场、纪检监察组组长上专题纪律党课1次。同时,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规范班子成员党内政治生活,党组书记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准备对照检查材料,深刻查摆问题。
(23)党组议事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制度,增强党组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3月28日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强对《党组议事规则》的学习,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严格做到不以党组扩大会议事代替党组会议,党组研究人事工作时,议题涉及有关人员应当回避的要回避。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8月29日党组会议研究修订了《中共闽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议事制度》,将大额资金的使用纳入党组会议研究。
9.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还有所欠缺。
(24)督促监督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各类优待补助资金的发放使用监督检查还不够深入,对已死亡人员多发补助金的追回工作督促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加强对被监督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通过参加监督单位党组、局务会议,多次提醒监督单位要加大对各类优待补助资金的发放使用及对已死亡人员多发补助金的追回工作。同时,与相关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工作中责任落实、纪律作风、风险防控等进行强调提醒,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单位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廉洁从政意识。
(25)党风廉政教育有待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多以会议传达为主,对重要岗位、重点人员提醒谈话还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学习、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节前教育提醒、主题党日活动现场见学等多形式开展廉政宣传教育,2024年组织开展警示教育12次。开展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紧盯廉政风险点,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重要岗位、重要人员的提醒谈话。
10.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26)报销各类费用要素不齐,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多报伙食费100元已退回并存入代管户,责令财务人员加强对《闽侯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学习,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今后将严格审核各项报销材料,确保报销材料齐全。
(27)超标发放绩效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超标准发放的绩效补贴6566元已退回闽侯县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并责令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审核人员经费发放,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8)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超标准发放的工会福利150元已退回并存入工会账户,并责令工会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加强对《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学习,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防止超标准开支。
(29)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整改落实情况:各科室、下属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财务人员严格把关审核。
(30)个人医保未足额代扣。
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7月份局机关调整医保基数时,因工作人员疏忽在做2022年7月工资时,代扣个人医保部分没有及时调整代扣金额,差额822.74元没有扣入代管户。2024年3月已扣回个人医保部分并存入代管户。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财经法规的学习。
(31)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理,个人代扣款项未及时支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梳理代管户往来资金,明确往来资金来源,于8月底将除五险一金及个税等个人代扣款项外的业务往来资金共计1836127.12元退回县级国家金库。二是按要求及时支出五险一金及个税个人代扣款。
(32)实际慰问对象与花名册不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已进一步加强资金支出管理审核,严格按照上会研究的花名册慰问人员。
11.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33)工程监管不够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项目内业资料管理和项目资金审核拨付使用,确保工程项目和资金安全。
(34)合同内容未按实际及时变更。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合同起草、审核、签订等流程的规范化管理,研究修订《闽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合同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审核签订合同,确保合同内容正确、依据充分合理。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强业务学习,杜绝粗心大意,养成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
12.固定资产管理不够严格。
(35)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局务会议研究,更正祥谦陵园固定资产无偿调拨金额(含未录入固定资产系统管理的热水器和笔记本电脑),目前祥谦陵园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正在办理中,待完成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后,由福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福州市闽侯“二·七”烈士林祥谦陵园管理处)进行固定资产录入。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当月购买的固定资产当月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按月进行折旧。三是工会购买的冰箱已进行补登入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等方面
13.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完善提升。
(36)个别班子成员权责不明、未理顺关系。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理顺班子成员关系,召开党组会议,对班子成员进行重新分工,其中黄发东同志已在岗在位,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具体工作。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兼任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具体负责协助双拥等有关工作。
(37)“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按照四必谈要求,既谈工作又谈思想既谈不足又谈差距,把谈心谈话作为加深了解、增进信任的重要途径,深入了解党员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
1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标准要求不够高。
(38)服务保障对象信息摸排不够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转变工作作风,定期对建档立卡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排查,及时通知经办对退回数据进行修改;根据退役军人本人申请及时对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更新。
(39)绩效考核工作不够严实,等次评定没有标准。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工作,制定考核等次评定标准,根据日常工作内容重新拟定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年终考核评定指标,督促各乡镇做好自评工作和考核相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调整了发放办法,将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事务员补助标准由原定按考评等次发放改为统一按每年每站2400元发放,于次年考核后发放。
15.基层党建工作需进一步提升。
(40)长期未发展党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和上级党工委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已发展预备党员1名。
(41)党员志愿者未全覆盖。
整改落实情况:3名党员已注册并申请加入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目前机关党员已全部完成注册加入。
(42)退休党员管理不够重视。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退休党员的管理教育。8月21日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走访看望机关支部退休老党员,开展“送学上门”活动,为其赠阅学习资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学习辅导百问》《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同时,采取线上推学、邮寄送学等方式加强退休党员对党章党纪等重要学习内容的学习,确保老党员思想跟上、认识跟紧、行动紧跟。
16.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43)局内设机构未配齐正股级干部。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针对办公室(人事财务科)、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双拥共建和军休服务管理科未配备正股级人员,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由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兼任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科长。
(44)局下属单位未按规定配齐人员。
整改落实情况:已配齐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主任(副科级)及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副主任(正股级)。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
17.落实审计整改不够到位。
(45)落实审计整改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研究制定我县抚恤优待对象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规范措施,严格按照规范措施落实抚恤优待对象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工作,及时做好优抚对象死亡减员工作;6名死亡人员补助金1.04万元已全部追缴。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7913;通信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E栋3楼退役军人事务局;电子邮箱lcxxm202@163.com。
中共闽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