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证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上午9:30
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A栋1121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19名,其中,8名消费者参加人由闽侯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开征集产生,其他11名听证会参加人由相关部门或组织推荐产生。名单如下:
(一)消费者(8名)
陈光明 男 安全员
黄壮梅 男 快递配送员
陈建新 男 网络公司
陈风朱 女 物业公司职工
周小红 女 自由职业
周玉萍 女 自由职业
程文锐 男 科技公司董事长
洪鼎核 男 室内装修技术人员
(二)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6名)
林 春 男 县人大代表
林 丽 女 县政协委员
林 晖 女 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李 忠 男 县公安交警大队
苏淼中 男 县交通运输局
潘颖勃 男 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
詹彧峰 男 福州市首邑公交交通有限公司
(四)专家学者(1名)
祝站东 男 福建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五)经营者(3名)
陈建平 男 闽侯县日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周 林 男 出租车驾驶员
陈 顺 男 出租车驾驶员
三、听证人(3名)
高善勇 男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法怡 男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员
杨方芝 女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员
四、听证方案要点
依据闽侯县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成本调查结论和周边县区价格情况,经与交通主管部门研究后,起草了闽侯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指导价调整方案。
(一)方案一
1.巡游出租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准运价为:
(1)起步价:10元/3公里;
(2)车公里租价:2元/公里;
(3)停车和低速等待费:停车等候或车速低于每小时12公里时,每分钟按0.8元收取;
(4)空驶费:起收空驶费的里程为8公里,空驶费车公里租价的50%收取;
(5)夜间加成费:夜间(23:00至次日5:00)按车公里租价加收20%。
2.浮动幅度为20%,具体执行价格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
(二)方案二
1.巡游出租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准运价为:
(1)起步价:10元/3公里;
(2)车公里租价:2.2元/公里;
(3)停车和低速等待费:停车等候或车速低于每小时12公里时,每分钟按0.6元收取;
(4)空驶费:起收空驶费的里程为8公里,空驶费车公里租价的50%收取;
(5)夜间加成费:夜间(23:00至次日5:00)按车公里租价加收20%。
2.浮动幅度为20%,具体执行价格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科学性,社会各界可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对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送到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A栋1104室)或发送至3521425581@qq.com(邮箱)
特此公告。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