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闽侯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指导价调整听证会的公告(二)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07-05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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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闽侯巡游出租车运价指导价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会召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上午9:30

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A栋1121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19名,其中,8名消费者参加人由闽侯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开征集产生,其他11名听证会参加人由相关部门或组织推荐产生。名单如下:

消费者(8名)

陈光明    安全员

黄壮梅    快递配送员

陈建新    网络公司

陈风朱    物业公司职工

周小红    自由职业

周玉萍    自由职业

程文锐    科技公司董事长

洪鼎核    室内装修技术人员

(二)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6名)

     县人大代表

     县政协委员

     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县公安交警大队

苏淼中    县交通运输局

潘颖勃    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

詹彧峰    福州市首邑公交交通有限公司

(四)专家学者(1名)

祝站东    福建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经营者(3名)

陈建平    闽侯县日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出租车驾驶员

     出租车驾驶员

三、听证人(3名)

高善勇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法怡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员

杨方芝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员

听证方案要点

依据闽侯县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成本调查结论和周边县区价格情况,经与交通主管部门研究后,起草了闽侯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指导价调整方案。

(一)方案一

1.巡游出租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准运价为:

1)起步价:10元/3公里;

2)车公里租价:2元/公里;

3)停车和低速等待费:停车等候或车速低于每小时12公里时,每分钟按0.8元收取;

4)空驶费:起收空驶费的里程为8公里,空驶费车公里租价的50%收取;

5)夜间加成费:夜间(23:00至次日5:00)按车公里租价加收20%。

2.浮动幅度为20%,具体执行价格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

(二)方案二

1.巡游出租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准运价为:

1)起步价:10元/3公里;

2)车公里租价:2.2元/公里;

3)停车和低速等待费:停车等候或车速低于每小时12公里时,每分钟按0.6元收取;

4)空驶费:起收空驶费的里程为8公里,空驶费车公里租价的50%收取;

5)夜间加成费:夜间(23:00至次日5:00)按车公里租价加收20%。

2.浮动幅度为20%,具体执行价格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科学性,社会各界可于2023年720日前,将对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送到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A栋1104室或发送至3521425581@qq.com(邮箱)

特此公告。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