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闽侯县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位于闽侯县荆溪镇。该项目于2024年9月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50121202400139号)。我局于2024年9月4日批复了该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征地面积12370平方米,实用地面积123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21.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26.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9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426.5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9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25平方米,容积率0.28,建筑密度8.29%,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28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40辆。
该项目在原用地12370平方米(合18.55亩)的基础上扩征用地3478平方米(合5.22亩),现已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为此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拟根据扩征后的用地情况对项目进行统一规划,对项目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调整,同时申请注销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50121202400139号),根据项目调整后的总平面规划统一办理闽侯县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根据本次供地范围进行总平面规划设计,在北侧扩征地范围内新规划4#兵营、5#干部教官宿舍;
2.调整地下室建设位置及方案,并优化交通、绿地、停车、室外活动场地布局等;
3.室外射击场地平面轮廓及尺寸调整;
4.3#民兵训练教学楼个别房间平面布局微调;
5.总平面图中地形底图、各类规划控制线等根据最新地形及控规进行更新。
调整后该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征地面积15848平方米,实用地面积158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21.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211.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1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045.3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 1276.5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940平方米,容积率0.44,建筑密度12.24%,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47辆(其中地上38辆,地下9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70辆(其中地上170辆,地下0辆)。
调整后的规划方案建筑间距、退让、日照、建筑高度、立面效果、平面功能布局及经济技术指标等满足土地合同、规划条件、地块控规、省市相关技术规定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项目的调整情况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7日。公示地点:闽侯县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4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图纸(调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