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闽侯县危险化学品汛期和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9-06-10 17:46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

汛期和夏季高温对安全生产工作影响极大,为切实做好闽侯县危险化学品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一、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汛期强降水、洪水、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利影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汛期及高温天气日常安全管理。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加强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雷雨天气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要停止装卸;高温天气下,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做好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的监控,防止超温并随时做好降温工作;靠近江河或处于地势低洼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密切观察水位,采取措施防止水蔓延厂区或经营区;靠近山体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采取措施严防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易积水的生产区,要采取围堰、加高围墙等措施,并准备好排水器材;对储存与水相互禁忌的危险化学品,要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对储存危险化学品可能因洪水或内涝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或事件的,要及时进行安全停产转移。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消除隐患。一要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降温和通风措施落实情况;二要检查防雷、防爆、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等安全设施设备按有关标准、规范设置和检验检测情况;三要检查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有毒、遇湿易燃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防潮、防水措施落实情况;四要检查防暑降温等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五要检查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维护、储备情况。

四、加强应急管理。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尤其是临近山坡、江河湖泊或处于防洪区、库区、地势低洼区域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完善专门应急救援预案,全面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险情发生时,紧急转移处置危险化学品物料,防止险情扩大化,认真做好防洪水、防山体滑坡和防止化工原材料及产品流入江河湖泊造成污染的紧急处置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五、加强值班值守。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做好防汛防台风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应对突发状况,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信息。

 

 

 

闽侯县应急管理局

2019610

 

 

 

 

 

 

 

闽侯县应急管理局                        20196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