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违法 程度 |
违法情节 | 处罚裁量标准 |
FZ01WS-CF-0418 | 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进行生产经营消毒产品,或生产经营的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的 | 第三十二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消毒产品的:(一)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或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三条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 | 生产经营单位有1种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或者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 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较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生产经营单位有2种以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或者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2.1年内累计2次以上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或者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3.生产经营的消毒产品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4.生产经营的新消毒产品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
罚款5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严重 | 有上述情形之一并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 | 罚款10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特别 严重 |
有上述情形之一并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导致人员死亡的。 | 罚款20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新增FZ01WS-CF-0252-1 | 医疗卫生机构没有建立消毒管理组织,没有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没有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没有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的 | 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轻微 |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建立消毒管理组织; 2.未制定消毒管理制度; 3.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4.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的。 |
罚款2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一般 | 有上述两种情形的。 | 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较重 | 有上述三种以上情形的或者一年内累计2次以上出现上述同一情形的。 | 罚款5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严重 | 有上述情形之一并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 | 罚款10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特别 严重 |
有上述情形之一并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导致人员死亡的。 | 罚款20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新增FZ01WS-CF-0252-2 |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没有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没有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的 |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轻微 |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工作人员未接受消毒技术培训的; 2.工作人员未掌握消毒知识的; 3.工作人员不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的。 |
罚款2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一般 | 有上述两种情形的。 | 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较重 | 有上述三种情形的或者一年内累计2次以上出现上述同一情形的。 | 罚款5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严重 | 有上述情形之一并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 | 罚款10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特别 严重 |
有上述情形之一并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导致人员死亡的。 | 罚款20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新增FZ01WS-CF-0252-3 |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未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没有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未达到消毒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 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一般 |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未达到灭菌要求的; 2.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没有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的; 3.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未达到消毒要求的; 4.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
罚款4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较重 | 有上述两种以上情形的。 | 罚款5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严重 | 有上述情形之一并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 | 罚款10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特别 严重 |
有上述情形之一并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导致人员死亡的。 | 罚款20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新增FZ01WS-CF-0252-4 | 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 |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轻微 | 医疗机构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罚款2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一般 | 1年内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 | 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较重 | 1年内累计3次以上出现情形的。 | 罚款5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严重 | 有上述情形之一并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 | 罚款10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特别 严重 |
有上述情形之一并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导致人员死亡的。 | 罚款20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新增FZ01WS-CF-0252-5 | 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未随时进行消毒处理的 |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一般 |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 2.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3.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未随时进行消毒处理的。 |
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较重 | 有上述两种以上情形的。 | 罚款5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严重 | 有上述情形之一并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 | 罚款10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特别 严重 |
有上述情形之一并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导致人员死亡的。 | 罚款20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新增FZ01WS-CF-0252-6 |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未采取有效消毒措施的 |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一般 |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 2.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未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
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较重 | 有上述两种情形的。 | 罚款5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严重 | 有上述情形之一并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 | 罚款10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特别 严重 |
有上述情形之一并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导致人员死亡的。 | 罚款20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FZ01ws-cf-0253 | 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的 | 第四十二条 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第六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和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旧衣物及生活用品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进行卫生处理,可以处出售金额一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流行的,根据情节,可以处相当出售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危害严重,出售金额不满二千元的,以二千元计算;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
一般 | 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的。 | 处以出售金额1倍的罚款,同时责令限期进行卫生处理。 |
较重 | 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造成传染病流行的。 | 处以出售金额2倍的罚款,责令限期进行卫生处理。 | |||
严重 | 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造成传染病流行,导致人员死亡的。 | 处以出售金额3倍的罚款,责令限期进行卫生处理(出售金额不满2000元的,以2000元计算)。 | |||
FZ01WS-CF-0254 | 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不真实,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的 | 第三十一条 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第四十三条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 | 生产经营单位有1种消毒产品有下述情形之一的: 1.命名、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 2.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不真实,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
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较重 | 生产经营单位有2种以上消毒产品有上述情形之一或者1年内累计2次以上出现上述同一情形的。 | 罚款5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严重 | 有上述情形之一并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 | 罚款10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特别 严重 |
有上述情形之一并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导致人员死亡。 | 罚款20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FZ01WS-CF-0255 | 消毒服务机构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 第四十四条 消毒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发生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 一般 | 消毒服务机构消毒后的物品有1项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 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较重 | 消毒服务机构消毒后的物品2项以上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或1年内累计2次以上发现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 罚款5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严重 | 有上述情形之一并造成感染性疾病发生的。 | 罚款10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
特别 严重 |
有上述情形之一并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或者上述情形之一造成感染性疾病发生并导致人员死亡的。 | 罚款20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