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1-2022学年闽侯县高中、职专“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的决定

来源:闽侯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6-01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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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闽侯县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2021-2022学年市、县“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侯教德〔202210号)要求,经学校推荐,局务会研究,决定对2021-2022学年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闽侯一中林锦宏345“优秀学生干部”,县实验中学刘益航530“三好学生”,县实验小学六年5班等296“先进班集体”予以表彰(具体名单见附件),并分别授予闽侯县 “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争取更优异的成绩。希望全县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详见附件)

闽侯县教育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