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5年2月份至5月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的通知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5-22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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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蔗街道、上街镇、南通镇、竹岐乡社会事务办:

  根据甘蔗街道、上街镇、南通镇、竹岐乡6名孤儿申请“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通过核实确认,符合助学条件。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民童﹝2020﹞97号)文件规定:1.“助学工程”项目是由民政部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面向孤儿开展的助学项目。2.资助对象为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3.“助学工程”资助方式是为上述在校孤儿发放相关补助费用,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4.孤儿助学金通过社会化方式发放,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发放方式,按月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孤儿申请助学金时所提供的的银行卡。经审核,2025年2月份至5月份孤儿助学金19992元(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闽侯县2025年2月份至5月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发放表

 

  闽侯县民政局

 

  2025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侯县2025年2月份至5月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发放表

乡镇名称 人数 发放金额(元) 备注
甘蔗街道 2 6664 2025年2月因上级孤儿助学项目资金未下达暂停发放。直至2025年4月15日,省市下达6万元孤儿助学项目中央福彩公益分配金至我县,2025年4月由县财政局拨付至我局。故我局于2025年5月发放2025年2月至2025年5月“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
上街镇 2 6664
南通镇 1 3332
竹岐乡 1 3332
     
     
     
合计 6 19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