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2年第四批一次性租房补贴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2-06-20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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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县留县就业创业七条措施的通知》(侯政办〔2021〕72号)精神,我局按照程序开展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租房补贴工作。对非福州生源、在我县无自有住房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县企事业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户闽侯县的,可申请一次性租房补贴,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六个月合计3000元的补贴。毕业生获得一次性租房补贴后,六个月内不能重复申请享受我市人才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第四批申请一次性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具体情况如下:

  1.申请人陈平花,性别女,身份证号:352***********5722,生源地福建省福安市,2021年6月16日于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现落户福建江夏学院集体户,在福建江夏学院就职,已连续缴交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养老保险,在闽侯县无自有住房。

  2.申请人杨颖,性别女,身份证号:352***********3621,生源地福建省福安市,2021年6月21日于福建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现落户福建江夏学院集体户,在福建江夏学院就职,已连续缴交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养老保险,在闽侯县无自有住房。

  3.申请人黄露,性别女,身份证号:350***********132X,生源地福建省连城县,2021年6月16日于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现落户福建江夏学院集体户,在福建江夏学院就职,已连续缴交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养老保险,在闽侯县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李夏颖,性别女,身份证号:350***********0365,生源地福建省漳平市,2021年6月21日于福建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现落户福建江夏学院集体户,在福建江夏学院就职,已连续缴交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养老保险,在闽侯县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杨昕,性别女,身份证号:350***********0544,生源地福建省政和县,2021年6月16日于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现落户闽侯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集体户,在闽侯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就职,已连续缴交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养老保险,在闽侯县无自有住房。

  6.申请人吕斯婧,性别女,身份证号:350***********3049,生源地福建省政和县,2021年6月20日于河北大学本科毕业,现落户闽侯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集体户,在闽侯十八重溪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就职,已连续缴交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养老保险,在闽侯县无自有住房。

  7.申请人陈浩,性别男,身份证号:352***********0015,生源地福建省宁德市,2021年6月16日于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现落户福建江夏学院集体户,在福建江夏学院就职,已连续缴交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养老保险,在闽侯县无自有住房。

  经核对申请人身份证、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自有住房查询情况、集体户户口本、毕业证书、社保缴交情况等原件材料,申请人符合一次性租房补贴条件。经局务会研究,拟同意以上人员的一次性租房补贴申请,合计发放21000元。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0日-6月23日。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