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元旦及“春节”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1-12-23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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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国土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法,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元旦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市、县及局部署要求。请结合实际,元旦前对辖区内的所有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领会国务院、省、市、县安全文件精神和新安全法的规定要求,思想上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以防范各类事故为目标,落实责任主体,马上行动,狠抓落实,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监测和防范,切实做好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一)节前,地矿科须对全县范围内的持证矿山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安全要求和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各基层所要对辖区内所有矿山(包括无证矿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存在生产隐患的矿山要及时报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安办抓紧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工整顿对发现无证开采的要报请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关闭执法监察大队要加强全面排查、巡查,节前要对全县所有无证矿点(含采矿许可证到期矿山)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越界开采和无证采矿行为要坚决制止并进行查处。

(二)各基层所要立即对辖区内的地灾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和“三边”(山边、溪边、河边)沿线居住地带进行全面细致摸底,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抓紧对地灾隐患点的工程整治工作,要明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责任人,加强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并对地灾点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以及分管领导、村责任人、监测人、联系方式等重新核对、更新。

三、加强节日值班,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请各基层所、执法监察大队要在202112月31日上午下班前将元旦值班表报局办公室,放假期间要对辖区范围内的矿山及地灾隐患点进行一次以上巡查,若发现生产安全隐患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加强防范,并及时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局值班室。执法监察大队应提前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应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各基层所、局执法监察大队、地矿科于20221月4日下午下班前将元旦期间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及地灾隐患排查情况书面上报县局办公室。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