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2〕156号
闽侯县教育局:
贵局关于申请审批闽侯县2023年幼儿园工程项目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侯教建〔2022〕5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闽侯县2023年幼儿园工程项目包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侯县2023年幼儿园工程项目包(项目编码:2211-350121-04-01-489908)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教育局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尚干镇、竹岐乡、荆溪镇、青口镇、南通镇、上街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提高片区学前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推进当地学前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 58339.25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 17355平方米,改造建设建筑面积40984.25平方米。主要包含新建尚干镇第二中心幼儿园,改造竹岐汶洲安置房配套幼儿园、竹岐春风及第幼儿园、竹岐苏洋安置房配套幼儿园、荆溪龙溪幼儿园(溪下安置房)、青口春江郦城配套幼儿园(龙湖地块)、南通江督府幼儿园(中铁地块)、竹岐阳光幼儿园(阳光翡丽云邸小区)、竹岐金地幼儿园(金地自在城小区)、大学城公租房配套幼儿园(上街实验学校附属二园)等9个小区配套幼儿园。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056.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49.65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409.25万元,基本预备费997.1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教育经费投入。
七、节能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310.73吨标准煤(等价值)。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经闽侯县尚干镇人民政府、竹岐乡人民政府、荆溪镇人民政府、青口镇人民政府、南通镇人民政府、上街镇人民政府审查,详见《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项目业主单位在建设与运行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好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的各项措施。
九、建设工期:24个月。
十、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行业审查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概算总投资超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总投资10%以上的,或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