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3〕1号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贵镇关于申请审批南通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截污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通政〔2022〕48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通镇南通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截污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镇南通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截污治理工程(项目编码:2207-350121-04-05-497211)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南通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该项目建设可以改善周边环境,提升片区生态环境,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1)南通新街(含南通农贸市场)在排污渠入河口末端设置截流井,在苏坂新桥附近建设污水提升泵站,规模200吨/天。
(2)福秀路北侧与南通派出所之间排水渠设置沿河截留污管道,排水渠两侧污水汇集至南通派出所附近新建污水提升泵站,规模50吨/天。
(3)在苏坂、泮洋村污水干管两侧新建接户管收集沿线污水(包含新建HDPE增强缠绕管-B型管 DN300管道972米,HDPE双壁波纹管 DN200管道4360米,DN300焊接钢管980米,DN200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36米;新建DN8OPE压力管道237米,DN15OUPVC收集支管4080米,DN1OOUPVC收集支管8150米;增加隔油池等设施450座)。
(4)在泮洋村东侧已建污水管网末端检查井位置附近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含污水提升泵站),处理规模为480吨/天,尾水执行标准暂定为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19)一级标准。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2161.93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请项目业主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