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县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8-12-29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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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县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

                                          (20181229 日在闽侯县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闽侯县财政局局长 吴文钦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报告2018年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以审议。

一、2018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8年年初人大批准全县(含高新区,下同)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21.11亿元(县本级97.75亿元,高新区23.36亿元),比增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6.78亿元(县本级61.91亿元,高新区14.87亿元),比增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83.48亿元(县本级67.79亿元,高新区15.69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为105.03亿元(县本级55亿元,高新区50.03亿元),增长103.91%,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04亿元(县本级54.15亿元,高新区49.85亿元),增长106.01%。政府性基金支出为105.03亿元(县本级55亿元,高新区50.03亿元),其中:土地基金支出104亿元(县本级54.15亿元,高新区49.85亿元),增长124.13%

 

(二)2018年财政收支预计完成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121.62亿元(县本级97.75亿元,高新区23.8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00.42%,增加10.4亿元、比增9.3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77.98亿元(县本级61.91亿元,高新区16.0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01.55%,增加6.89亿元、比增9.69%。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97.71亿元(县本级80.65亿元,高新区17.06亿元)。

2.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82.48亿元(县本级32.03亿元,高新区50.4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78.54%,增加30.97亿元,增长60.14%,其中:土地基金收入81.51 亿元(县本级31.32亿元,高新区50.1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7%,增加31.03亿元、增长61.47%。政府性基金预计支出73.06亿元(县本级25.26亿元,高新区47.8亿元),其中:土地基金支出70.89亿元(县本级23.35亿元,高新区47.54亿元)。

二、2018年财政收入预算调整

(一)2018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121.62亿元(县本级97.75亿元,高新区23.87亿元),比年初预算超收0.51亿元(高新区0.51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98亿元(县本级61.91亿元,高新区16.06亿元),比年初预算超收1.19亿元(高新区1.19亿元)。

(二)2018年由于土地基金收入比年初预算减收22.49亿元,为此,拟对年初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做出相应调整: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82.48亿元(县本级32.03亿元,高新区50.45亿元),比年初预算105.03亿元调减22.55亿元(县本级调减22.97亿元,高新区调增0.42亿元),其中:土地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81.51 亿元(县本级31.32亿元,高新区50.19亿元),比年初预算104亿元(县本级54.15亿元,高新区49.85亿元)调减22.49亿元(县本级调减22.83亿元,高新区调增0.34亿元)。

三、调整后财力

(一)公共财政财力

按现行省对县财政体制测算,全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9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0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9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和外债转贷收入2.44亿元,当年实现财力88.73亿元,加上基金财力调入公共预算10亿元,2018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县级可动用财力预计98.73亿元(县本级81.67亿元,高新区17.06亿元),比年初预算财力83.48亿元增加15.25亿元(县本级13.88亿元,高新区1.37亿元),详见附表1

(二)政府性基金财力

2018年全县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82.48亿元(县本级32.03亿元,高新区50.45亿元),基金财力调出10亿元(县本级9亿元,高新区1亿元),上解支出1.65亿元,动用上年结余1.4亿元,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0.6亿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全县可动用财力72.83亿元(县本级25.03亿元,高新区47.8亿元),比年初预算财力105.03亿元(县本级55亿元,高新区50.03亿元)减少32.2亿元(县本级29.97亿元,高新区2.23亿元)。

四、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

根据收入完成情况、政策性增支、支出结构变化以及部门支出情况等因素,拟对年初支出项目预算做出相应调整。

(一)公共财政项目支出预算调整

1、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 15.75亿元(县本级9.73 亿元,高新区6.02亿元)。

2、调增全县当年预算支出30.25亿元(县本级 22.85亿元,高新区7.4亿元)。

由于公共财力比年初预算增加15.25亿元,加上收回当年未支出项目资金15.51亿元,相应调增安排急需的民生项目支出30.25亿元,结余0.51亿元。

根据上述项目预算调整方案,加上今年731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的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一般债券)转贷资金调增支出2.44亿元,调整后安排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71亿元(县本级80.65亿元,高新区17.06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23亿元(县本级12.86亿元,高新区1.37亿元),年度结余1.02亿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

1、调减全县年初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57.37亿元(县本级31.97亿元,高新区25.4亿元)。

2、调增当年基金项目支出24.57亿元(闽侯县1.4亿元,高新区23.17亿元)。

根据上述调整方案,加上今年731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的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债券)转贷资金调增支出0.6亿元,调整后当年全县基金支出为72.83亿元(县本级25.03亿元,高新区47.8亿元),比年初预算105.03亿元减少32.2亿元(县本级29.97亿元,高新区2.23亿元)。

综上所述,2018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121.62亿元,比年初预算超收0.51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98亿元,比年初预算超收1.19亿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由年初人大通过的83.48亿元(县本级67.79亿元,高新区15.69亿元),调整为97.71亿元(县本级80.65亿元,高新区17.06亿元,具体详见附表4),调增14.23亿元(县本级12.86亿元,高新区1.37亿元),年度结余1.02亿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由年初人大通过的105.03亿元(县本级55亿元,高新区50.03亿元),调整为82.48亿元(县本级32.03亿元,高新区50.45亿元),调减22.55亿元(县本级调减22.97亿元,高新区调增0.42亿元),其中:土地基金收入预算由土地基金收入104亿元(县本级54.15亿元,高新区49.85亿元),调整为81.51 亿元(县本级31.32亿元,高新区50.19亿元),调减22.49亿元(县本级调减22.83亿元,高新区调增0.3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年初人大通过的105.03亿元(县本级55亿元,高新区50.03亿元),调整为72.83亿元(县本级25.03亿元,高新区47.8亿元),调减32.2亿元(县本级29.97亿元,高新区2.23亿元)。其中:土地基金支出预算由104亿元(县本级54.15亿元,高新区49.85亿元),调整为69.73亿元(县本级22.18亿元,高新区47.54亿元),调减34.27亿元(县本级31.97亿元,高新区2.31亿元)。

县级预算调整后,我们将认真组织执行,并在年终决算后,将实际结果向县人大进行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我们将围绕今年县委县政府提出财政收入目标,同心同德,奋发进取,确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附:12019年公共财政财力情况计算表

2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