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县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9-12-2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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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县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

                                           (20191220日在闽侯县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闽侯县财政局局长 吴文钦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报告2019年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以审议。

一、2019年年初人大批准全县(含高新区,下同)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30.57亿元(县本级105.72亿元,高新区24.85亿元),同口径增长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2.47亿元(县本级65.87亿元,高新区16.6亿元),同口径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3.55亿元(县本级86.14亿元,高新区17.41亿元)。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为122亿元(县本级60亿元,高新区62亿元),增长46.43%,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20.60亿元(县本级58.87亿元,高新区61.73亿元),增长46.65%

政府性基金支出为122亿元(县本级60亿元,高新区62亿元),增长100.04%,其中:土地基金支出120.60亿元(县本级58.87亿元,高新区61.73亿元),增长104.51%

(三)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0.323亿元,支出0.02亿元。

二、2019年财政收入预算调整

今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造成税收减收13亿元,汽车行业税收减收8.22亿元,房地产行业税收减收2.99亿元,财政收入受到较大冲击。因此需对年初财政收入预算作如下调整:

(一)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调整为115.20亿元(县本级90.22亿元,高新区24.98亿元),调减15.37亿元(县本级调减15.5亿元,高新区调增0.13亿元)其中: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71.81亿元(县本级55.04亿元,高新区16.77亿元),调减10.67亿元(县本级调减10.83亿元,高新区调增0.16亿元)。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94.86亿元(县本级50亿元,高新区44.86亿元),调减27.13亿元(县本级调减10亿元,高新区调17.13亿元),其中:土地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93.8亿元(县本级49.13亿元,高新区44.67亿元),调减26.81亿元(县本级调减9.74亿元,高新区调减17.07亿元)。

(三)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0.023亿元,调减0.3亿元。

三、调整后财力

(一)公共财政财力

按现行省对县财政体制测算,全县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8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7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69亿元,调入基金1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8亿元调减地方政府债券(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87亿元,当年实现公共财政财力98.04亿元 2019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县可动用财力预计98.04亿元(县本级80.47亿元,高新区17.57亿元),比年初预算财力103.55亿元调减5.51亿元(县本级-5.67亿元,高新区0.1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财力

全县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94.86亿元,动用上年结余9.49亿元,闽侯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5亿元,调出基金10亿元,调整2018年专项债券用途0.6亿元,当年实现政府性基金财力98.6亿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全县可动用财力98.6亿元(县本级47.74亿元,高新区50.86亿元),比年初预算财力122亿元(县本级60亿元,高新区62亿元)调减23.4亿元(县本级-12.26亿元,高新区-11.14亿元)。

四、2019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

根据收入完成情况、政策性增支、支出结构变化以及部门支出情况等因素,拟对年初支出项目预算做出相应调整。

(一)公共财政项目支出预算调整

1、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 27.43亿元(县本级23.32亿元,高新区4.11亿元)。

2、调增全县当年预算支出21.41亿元(县本级 17.14亿元,高新区4.27亿元)。

根据上述项目预算调整方案,调整后安排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54亿元(县本级79.97亿元,高新区17.57亿元),调减6.01亿元(县本级-6.17亿元,高新区0.16亿元),年度结余0.5亿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

1、调减全县年初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54.17亿元(县本级22.85亿元,高新区31.32亿元)。

2、调增当年基金项目支出30.77亿元(闽侯县10.59亿元,高新区20.18亿元)。

根据上述调整方案,调整后当年全县基金支出为98.6亿元(县本级47.74亿元,高新区50.86亿元),调减23.4亿元(县本级-12.26亿元,高新区-11.14亿元)。

县级预算调整后,我们将认真组织执行,并在年终决算后,将实际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

附:12019年分部门分税种财政收入预算调整情况表

      22019年公共财政财力情况计算表

3、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表

4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