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供销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1:46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闽侯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88号,电话:22982264,传真:22982264)。

  一、总体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精心指导和关心支持下,我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指示精神,结合供销合作社实际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现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1年,我社紧紧围绕《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侯政办〔2021〕73号)文件精神,做好政务公开的各项重点工作。我社严格按照任务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事项纳入中心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依申请公开0件,纸质版材料均已按时按要求报送档案馆。我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社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于要公开的信息,我社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凡上网信息均要先后通过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的编制要依法明确公开属性,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起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另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我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以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各科室各司其职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

  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社建立以主任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与保密审查制度,将以上制度部署落实。并将政务公开列入我社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分工表,细化到各科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仍有不少差距。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三是网站信息更新及时性相对滞后。针对以上问题,我社下一步将重点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强化信息收集、审查、公开、回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加强对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学习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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