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20:04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中心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闽侯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幢512,电话:22072202;传真:22069612)。

一、总体情况 

我中心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着力做好主动公开,结合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实际工作,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现将我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中心2023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历年合计

公开1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中心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三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尤其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意识,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公开制度做好每项信息公开。二是按时更新土地收购储备计划信息公示。三是积极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根据县财政局部署,推进单位预决算公开,我中心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2022年闽侯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本级)部门决算》、《2023年闽侯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提高部门预决算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且遵循“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对政府信息予以严格把关,在公文拟定时就确定文件是否主动公开,做到依制度、依程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是信息发布效率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强化人员信息管理,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不断提高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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