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02-2500-2023-00003 文号 侯发改〔2023〕11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3-02-10
标题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启用“闽侯县价格认定中心”公章的函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乡镇(街道) 、县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闽侯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闽侯县价格认证中心更名的通知》 (侯委编〔 2022 〕 36号)文件, “闽侯县价格认证中心”更名为“闽侯县价格认定中心” 。
索 引 号 FZ08102-2500-2023-00003
文号 侯发改〔2023〕11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3-02-1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启用“闽侯县价格认定中心”公章的函
内容概述 各乡镇(街道) 、县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闽侯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闽侯县价格认证中心更名的通知》 (侯委编〔 2022 〕 36号)文件, “闽侯县价格认证中心”更名为“闽侯县价格认定中心” 。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启用“闽侯县价格认定中心”公章的函

发布时间:2023-02-10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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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闽侯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闽侯县价格认证中心更名的通知》(侯委编〔2022〕36号)文件,“闽侯县价格认证中心”更名为“闽侯县价格认定中心”。为便于工作开展,决定即日起启用“闽侯县价格认定中心”公章壹枚,原“闽侯县价格认证中心”公章同时作废。

  此函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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