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14-2500-2022-00038 文号 侯自然综〔2022〕28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2-01-29
标题 闽侯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 ) ,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闽侯县“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和优于0.2米分辨率的数字正射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拓展县级常态化预检模式,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多, 43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4万余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耕地17733.15公顷( 26.60万亩) ,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 )和一年三熟制地区。
索 引 号 FZ08114-2500-2022-00038
文号 侯自然综〔2022〕28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2-01-2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侯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内容概述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 ) ,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闽侯县“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和优于0.2米分辨率的数字正射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拓展县级常态化预检模式,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多, 43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4万余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耕地17733.15公顷( 26.60万亩) ,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 )和一年三熟制地区。

闽侯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22-01-2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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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闽侯县“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和优于0.2米分辨率的数字正射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拓展级常态化预检模式,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多,43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4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7733.15公顷(26.60万亩),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和一年三熟制地区。其中,水田15364.1公顷(23.05万亩),占86.64%;水浇地810.59公顷(1.22万亩),占4.57%;旱地1558.46公顷(2.34万亩),占8.79%。大湖、延坪和洋里等3耕地面积较大,占全耕地的35.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704.79公顷(7.06万亩),占全耕地的26.5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996.3公顷(4.50万亩),占16.9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398.06公顷(8.10万亩),占30.4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320.3公顷(4.98万亩),占18.7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313.7公顷(1.97万亩),占7.40%。

  (二)种植园用地16096.63公顷(24.14万亩)。其中,果园14468.87公顷(21.70万亩),占89.89%;茶园400.27公顷(0.60万亩),占2.49%;其他园地1227.49公顷(1.84万亩),占7.63%。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白沙、鸿尾、竹岐、荆溪等4乡镇占全种植园用地的58.55%。

  (三)林地141027.94公顷(211.5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09151.57公顷(163.73万亩),占77.40%;竹林地12079.88公顷(18.12万亩),占8.57%;灌木林地5700.79公顷(8.55万亩),占4.04%;其他林地14095.7公顷(21.14万亩),占9.99%。全林地均分布在年降水量800mm(含800mm)以上地区。大湖和延坪2林地面积较大,占全林地的31.47%。

  (四)草地752.58公顷(1.13万亩),均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南屿、荆溪和上街3个,占全草地的41.6%。

  (五)湿地613.31公顷(0.92万亩)均为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白沙、祥谦等2个镇,占全县湿地的63.73%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274.1公顷(25.91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5793.39公顷(8.69万亩),占33.54%;村庄用地10290.37公顷(15.44万亩),占59.57%;采矿用地500.31公顷(0.75万亩),占2.9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90.03公顷(1.04万亩),占3.99%。

(七)交通运输用地4186.32公顷(6.28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01.41公顷(0.30万亩),占4.81%;轨道交通用地41.41公顷(0.06万亩),占0.99%;公路用地2601.12公顷(3.90万亩),占62.13%;农村道路1333.32公顷(2.00万亩),占31.85%;港口码头用地6.37公顷(0.01万亩),占0.15%;管道运输用地2.69公顷(0.004万亩),占0.0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366.84公顷(17.0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9031.92公顷(13.55万亩),占79.46%;水库水面716.02公顷(1.07万亩),占6.30%;坑塘水面1227.34公顷(1.84万亩),占10.80%;沟渠64.41公顷(0.10万亩),占0.57%;水工建筑用地327.15公顷(0.49万亩),占2.88%。上街、祥谦等2个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34.7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注:以上数据中,万亩单位数值和百分比尾数汇总差异均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闽侯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章)           闽侯县统计局

                                                        2021年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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