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114-2500-2023-00002 | 文号 | 侯自然综〔2023〕1号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3-01-03 |
标题 | 关于浦口大唐世家规划条件核实情况的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在绿地率及地上停车位数量满足规划要求的情况下,对绿化景观及非机动停车位布局进行优化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1 、对各楼栋前入户景观及步道进行优化调整。 |
索 引 号 | FZ08114-2500-2023-00002 | ||
文号 | 侯自然综〔2023〕1号 |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1-03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浦口大唐世家规划条件核实情况的公示 | ||
内容概述 | 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在绿地率及地上停车位数量满足规划要求的情况下,对绿化景观及非机动停车位布局进行优化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1 、对各楼栋前入户景观及步道进行优化调整。 |
1、对各楼栋前入户景观及步道进行优化调整;
2、在项目总体非机动停车位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对非机动停车位布局进优化:将原规划各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调整部分数量至1#楼外围,调整后1#楼外围共设置8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具体详见附图)
现我局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原审批规划图及现场测绘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地点为“浦口大唐世家”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福州日报,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2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原审批规划图、现场测绘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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