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18-2500-2021-00007 文号 侯农综明传〔2021〕48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1-05-13
标题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危化品、城镇燃气、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局属各有关科室: 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化品、城镇燃气、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经研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索 引 号 FZ08118-2500-2021-00007
文号 侯农综明传〔2021〕48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1-05-1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危化品、城镇燃气、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内容概述 局属各有关科室: 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化品、城镇燃气、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经研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危化品、城镇燃气、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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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有关科室:

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化品、城镇燃气、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经研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危化品、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降低安全风险。同时根据《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侯农综明传〔202143)要求,继续开展农业系统各领域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时间

1、整治范围:农业系统危化品、城镇燃气、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同时继续开展农业系统各领域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包含农业机械、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农药安全、沼气、屠宰企业、渔业船舶、农业消防、森林防灭火(农事用火)、房屋结构安全等领域。

2、整治时间:即日起到6月底结束。

三、具体措施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落实细之又细、实之又实、严之又严的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一并推进落实。

1、全覆盖。要全面排查,各业务科室要联合乡镇人员,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整治。

2、零容忍。对危化品、城镇燃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及农业系统各个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查处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

3、严执法。要强化精准执法,找准行业领域的薄弱环节,采取突击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从严查处。特别是对突击生产、违法违规、重大风险防范措施缺失等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

4、重实效。要通过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彻底摸清全县农业行业领域危化品、城镇燃气、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底数、风险底数、隐患底数,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明确整改和管控责任,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按时整改、闭环管理。同时举一反三,研究针对性改进措施,织密织牢安全网,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业务科室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研究制定本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

2、严格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责任追究的要求,履行监管责任,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现责任到岗、失责可追。

3、强化督导检查。各业务科室要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对重点企业和领域进行督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效能办和县政府督查室将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指导,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完善应急预案。要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充实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物资,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置。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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