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119-2500-2022-00006 | 文号 | 侯商务〔2022〕156号 |
发布机构 | 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02 |
标题 | 闽侯县商务局 闽侯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福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 :根据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福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榕商务电商〔 2022 〕 27号)的文件要求,项目申报按“属地原则”逐级申报。 |
索 引 号 | FZ08119-2500-2022-00006 | ||
文号 | 侯商务〔2022〕156号 | ||
发布机构 | 商务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8-02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侯县商务局 闽侯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福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 :根据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福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榕商务电商〔 2022 〕 27号)的文件要求,项目申报按“属地原则”逐级申报。 |
各乡镇(街道):
根据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福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商务电商〔2022〕27号)的文件要求,项目申报按“属地原则”逐级申报。请各乡镇(街道)按规定程序组织安排项目申报、材料初审、现场核验等工作,于2022年8月26日前以正式行文报送县商务局、县财政局,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附件: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福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商务电商〔2022〕27号)
闽侯县商务局 闽侯县财政局
2022年8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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