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100-1500-2022-00067 | 文号 | 侯政地〔2022〕91号 |
发布机构 | 闽侯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5-27 |
标题 | 闽侯县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甘蔗输变电工区项目】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闽侯县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甘蔗输变电工区项目】 |
索 引 号 | FZ08100-1500-2022-00067 | ||
文号 | 侯政地〔2022〕91号 | ||
发布机构 | 闽侯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2-05-27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侯县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甘蔗输变电工区项目】 | ||
内容概述 | 闽侯县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甘蔗输变电工区项目】 |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前期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我县已于2021年9月1日发布甘蔗输变电工区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侯政地〔2021〕160号)。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等规定,因拟征收土地地类面积发生变化,现发布该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拟征收荆溪镇港头村集体土地0.2279公顷,其中旱地0.0379公顷,园地0.046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25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0179公顷。
本补充公告调整为拟征收荆溪镇港头村集体土地0.2279公顷,其中旱地0.0379公顷,园地0.145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450公顷。前期现状调查的土地承包情况不变。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甘蔗输变电工区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的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征收目的、用途、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异议反馈、补偿登记等事项不变。
本补充公告时间为30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补充公告、前期土地现状调查、补偿登记和征地协议等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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