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115-2500-2022-00029 | 文号 | 侯建综〔2022〕295号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2-05-24 |
标题 | 关于青口镇东台产业园一期项目剩余地块历史文化资源评估论证成果的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 (闽政办〔 2020 〕 5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内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青口镇人民政府地址:闽侯县青口镇新城路5号电话: 0591-22762127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电话: 0591-220689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
索 引 号 | FZ08115-2500-2022-00029 | ||
文号 | 侯建综〔2022〕295号 |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5-24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青口镇东台产业园一期项目剩余地块历史文化资源评估论证成果的公示 | ||
内容概述 |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 (闽政办〔 2020 〕 5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内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青口镇人民政府地址:闽侯县青口镇新城路5号电话: 0591-22762127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电话: 0591-220689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闽政办〔2020〕5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内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青口镇政府于2022年2月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青口镇东台产业园一期项目剩余地块《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2022年3月18日,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闽侯县文化体育旅游局组织专家对《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进行评审,现将评估论证成果公示如下:
东台产业园一期项目剩余地块位于青口镇东台村。东台村位于青口镇东南部,东临东南汽车城,南接福清市,西倚相思岭,北靠西台村,评估范围总面积约114.7公顷。通过本次调查评估,登记地块内历史文化资源共计88处。
一、推荐传统风貌建筑共计2处。
1、塘下30号北侧民居为前期古厝普查核查成果,推荐为传统风貌建筑,处置措施建议原址保护,或结合场地具体建设方案进行迁移保护。
2、塘下40号为本次评估新发现的50年以上建筑,根据专家组意见,推荐为传统风貌建筑,处置措施建议原址保护,或结合场地具体建设方案进行迁移保护。
二、一般建筑58处。
1、塘下51号:回收梁架结构、一斗三升、柱础、斗拱等装饰构件;
2、塘下74号:回收天井条石、梁架结构、一斗三升、柱础、斗拱等装饰构件;
3、塘下95号:回收梁架结构、一斗三升、柱础、斗拱等装饰构件;
4、陈元95号:回收梁架结构、大木作、柱础、斗拱等装饰构件;
5、桐洋24号:回收梁架结构、柱础等构件;
6、桐洋45号西南侧:回收梁架结构、垂花柱等构件;
7、桐洋54号南侧:回收柱础、梁架结构、柱子等;
8、陈元36号:回收梁架结构、大木作、太师壁、斗拱等装饰构件;
9、塘下23号:回收柱础、斗拱等构件;
10、塘下64号北侧:回收一斗三升、垂带等装饰构件;
11、塘下63号:回收斗拱等装饰构件;
12、塘下93-1号:回收具有年代特色青砖建筑材料,用于同时期同类型的建筑修缮。
塘下16号、塘下19号、塘下23号北侧、塘下25号、塘下27号、塘下33号、塘下41号、塘下46号、塘下46号东侧、塘下55号、塘下57号、塘下67号、塘下87号北侧、塘下82号、84号、塘下87号、塘下88号、塘下91号、塘下98号、塘下153号、塘下74号东侧、塘下148号西侧、塘下149号、塘下152号、塘下207号南侧;陈元8号、陈元10号、陈元15号、陈元16号、陈元41号、陈元45号、陈元47号、陈元119号、陈元123号;桐洋1号、桐洋7-8号、桐洋45号、桐洋52号、桐洋54号、桐洋54号东侧、桐洋62号、桐洋70号、桐洋81号、后厝1号、后厝2号、后厝6号等46处一般建筑结合规划统筹考虑,若无法实施整体保护,应对有保留价值的构件进行回收再利用、对建筑砖石材料应收尽收,后续按照房屋征收相关流程进行处置。
三、新建庙宇9处。
南院陈氏宗祠、永福境、盘古庙、永福境大王宫、元帅府、双江陈氏宗祠、安民境、圆古堂、天府境。需结合规划统筹考虑,若无法实施整体保护,应对有保留价值的构件进行回收再利用,对建筑砖石材料应收尽收,后续按照房屋征收相关流程进行处置。
四、挂牌古树名木4处。
1、东台村桐洋盘古庙东侧雅榕一棵(现场树牌丢失)为二级保护古树,位于规划公园绿地,建议原址保护,结合公园景观设计方案统筹考虑,作为开敞空间或景观树木进行展示利用;
2、东台村后厝168号东台小学东侧三岔口雅榕一棵(编号:3501211052142002),为二级保护古树,位于规划道路上地,建议原址保护,结合道路工程具体设计方案统筹考虑,作为交通绿岛或道路中心绿化带进行展示利用。
3、东台村后厝24号南侧雅榕一棵(编号:3501211053143004),为二级保护古树,位于规划村庄建设用地,建议原址保护,结合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统筹考虑,作为开敞空间或景观树木进行展示利用。
4、东台村塘下齐天府东侧雅榕一棵(编号:3501211052142007),为二级保护古树,位于规划二类工业用地,建议原址保护,结合工业园区具体建设方案统筹考虑,作为开敞空间或景观树木进行展示利用。
按照《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报请园林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相关流程处置。
五、景观大树13处:
东台村塘下44号南侧荔枝树一棵、塘下44号西侧荔枝树一棵、塘下42号南侧龙眼树一棵、塘下51号东侧荔枝树一棵、塘下51号东南侧龙眼树一棵、塘下190号西侧荔枝树一棵、塘下127号东侧荔枝树一棵、塘下149号东侧荔枝树一棵、塘下46号北侧樟树一棵、塘下21号门前龙眼树一棵、塘下19号南侧荔枝树两棵、塘下16号北侧路边荔枝树一棵,均位于二类工业用地,建议按照《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工业用地具体建设方案统筹考虑,作为开敞空间或景观树木进行展示利用。若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应由业主单位或征迁单位报请园林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相关流程处置。
六、其他环境要素2处:
1、东台村后厝168号东台小学北侧“合境平安”石刻一处,建议予以原址保护,可结合规划公园绿地作为景观空间进行展示利用;
2、东台村塘下148号西侧古井一处,建议结合古树名木统筹考虑。
上述历史文化资源评估论证成果在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6月2日。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青口镇人民政府或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青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青口镇新城路5号
电话:0591-22762127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电话:0591-22068912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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