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4-12-08 16:30 | 来源:闽侯县

  为认真贯彻落实《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侯政办〔2014〕120号)精神,按照《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侯政办〔2014〕261号)的要求,不断健全领导机制,转变工作职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内容。切实增强机关公开工作透明度,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所有可能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社会知晓,以及反映本部门职能的各项工作都进行主动公开。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据业务分工,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分工、协同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我局于本年度进一步整理归档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分年份、分类别、有步骤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及时地移交至档案馆,同时在移交的过程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留底存档、交接文据、移交目录等材料,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档,明确政府信息的去向以备日后查询。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我局十分关注加强信息解读工作的开展,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通过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即时信息公开使公众全面、及时理解新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4、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政务舆情信息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办公室统筹、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程序。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围绕“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政民互动”三大功能定位,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我局网站,根据我局职能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优化调整,规范栏目设置,不断充实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凡属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均按要求在闽侯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进行了公开,做到信息公开及时、便民、有效。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目前,我局已入驻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县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围绕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将每个办事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联系及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一一公开,让办事群众及时明确,全面地了解行政审批的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处罚项目、处罚依据等,依法全面公开处罚的流程,及时公布处罚结果。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我局始终坚持加强预决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通过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我局及下属各单位的“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以及“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进一步加大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持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信息公开力度。 

  2、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 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的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进行规范。同时,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努力促进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在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根据新出台的《闽侯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意见》文件,2014年我局新开展的房屋征收工作实施片区有荆溪小城镇、中科院数据园、环球物流、红十字、林森大道、畜禽整治、东台工业区、南通物流城、南通中外运仓储物流、芹洲路、乌龙江大道等,全部按《征收条例》的规定拟定论证了征收方案,并公布征求意见,发布了征收决定的公告,对征收房屋调查情况进行了公示,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住建部《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进行,做到公布初步评估结果、现场解释、及时修改等,确保房屋征收工作程序合法,信息公开,补偿公平公正。

  2、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公示牌、工程简介等形式,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住房保障对象轮候年度计划进行公示、公开,初步建立起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动地发布保障性住房信息,包括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建成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以及保障房申请人公示名单、予以登记保障资格名单、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依托上级政府采购网,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进一步增强了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

  4、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为推进办事公开透明,我局将项目审批有关信息发布于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重大项目一律公开招投标,招标、投标等公示在闽侯招标网进行公布,截至目前,共发布招投标信息共240条。

  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信用信息公开。我局于2013年成立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建立与县政府门户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的链接,并在闽侯招标网公开诚信企业,进行年度诚信汇总。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了解和把握信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分析本单位在信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网内容,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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