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南通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09:05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 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南通镇人民政府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通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通镇南通街108号,邮编:350111,电话:0591-22249264,传真:22249227)。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要求,南通镇政府本着服务公众、便民、利民的宗旨,认真及时做好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时刻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2.对群众关注的就业、创业、养老保险调整待遇等政策文件第一时间上传到网站、同时借助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3.积极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二)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南通镇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31条,其中涉及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6条、其他类信息3条。主动公开的文件在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布并将纸质文档送交档案馆、图书馆,方便公众查阅,确保公开及时性。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截至目前,2022年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按期答复1件,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案件0件,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导致败诉或纠错件,市政府本级依申请公开答复实现“零纠纷、零纠错、零败诉”。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依托政务公开网站,提高我镇与公众之间信息交换速率。坚持“全目录、全流程”分类梳理编制,全面梳理开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资源库,在本地网站上实现“可看、可查、可用”,方便群众找到公开信息,打通目录与公开信息的“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多方位、多层次的公开保障监督机制,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真实性和时效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一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具办人员,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充分发挥好领导协调作用,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作用,以保障政务公开的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二是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局同志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三是强对信息审核,强化保密意识。一方面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工作流程,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另一方面强化相关干部保密意识,要求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书防止因把关不严、公开不当造成泄密事件,以确保信息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存在单一性情况,公开信息大多数集中在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内容上;二是部分公开内容存在形式化,只是宏观性、浅表性的信息。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有关专家学者的作用,更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解读多样性、针对性,让群众能接受、广知晓、会运用、多受益;二是进一步转变政务公开的旧观念,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把政务信息公开、行政民主思想的教育各法治教育为重点。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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