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901-2500-2021-00027 文号 青政〔2021〕115号
发布机构 青口镇 生成日期 2021-05-31
标题 青口镇“整洁青口”城乡环境再提升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试行)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居)委会:根据县委、县政府“到一线去,抓项目促跨越”专项行动,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部署精神,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整洁闽侯”城乡环境再提升专项行动》的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我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创建干净、整洁、有序、清新的城乡环境新面貌,加快推动农村乡镇到中心城镇、农民到市民两个转变,提高城乡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索 引 号 FZ08901-2500-2021-00027
文号 青政〔2021〕115号
发布机构 青口镇
生成日期 2021-05-31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青口镇“整洁青口”城乡环境再提升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试行)
内容概述 各村(居)委会:根据县委、县政府“到一线去,抓项目促跨越”专项行动,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部署精神,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整洁闽侯”城乡环境再提升专项行动》的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我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创建干净、整洁、有序、清新的城乡环境新面貌,加快推动农村乡镇到中心城镇、农民到市民两个转变,提高城乡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青口镇“整洁青口”城乡环境再提升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1-06-04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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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口镇“整洁青口”城乡环境再提升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试行) 

    

(居)委 

  根据县委、县政府“到一线去,抓项目促跨越”专项行动,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部署精神,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整洁闽”城乡环境再提升专项行动》的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我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创建干净、整洁、有序、清新的城乡环境新面貌,加快推动农村镇到中心城镇、农民到市民两个转变,提高城乡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建设更高汽车产业新城。为实现闽侯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动员全镇党员干部、企业员工、村(居)民全体参与,同心戮力,逐步实现城乡环境整洁有序、房前屋后摆放整齐、居民文明意识普遍提高、监督考核体系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通过“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分清楚、粉清楚”,彻底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臭”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重点开展“十个专项整治”。我镇“整洁青口”城乡环境再提升工作重点抓好道路沿线、水域沿岸、田间地头、街头巷尾、房前屋后、公厕管养、垃圾桶、转运站、街头公园、城乡污水等“十个专项整治”,每个专项整治至少创建两个整治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在全面整治基础上每月份有所侧重,3月至12月,每月突出重点开展一个专项整治,具体安排如下: 

  20215月,重点开展“道路沿线、水域沿岸”整治。对辖区内高铁、高速、国省道等主干道沿线进行景观整治提升,对城乡道路路面、照明、护栏、人行道、路沿石、地下通道、高架桥、过街天桥、公交站亭等市政设施进行全面清洁,对道路沿线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拆除私搭乱盖,清理乱堆放杂物。按照“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的目标,做好水面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对河道两侧的垃圾进行及时清理,拆除乱搭盖,清理乱堆放,清理乱种植,恢复河道两岸绿化生态。(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环卫所、城管中队、沿线村居) 

  20216月,重点开展“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整治。对田间地头、道路边坡、河边桥下等区域,继续开展全面排查陈旧垃圾堆放并清理。对田间地头、沟渠池塘的农业废弃物进行全面清理捡拾,包括农药瓶、农药袋、肥料袋、残膜、饮料食品包装袋(瓶)等。对街头巷尾乱堆放的物料、杂物、垃圾进行清理,乱搭盖进行拆除,水沟进行清淤,做到干净整洁、摆放有序,通道畅通,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全面清理、清洗建筑墙体、路灯线杆、指示牌、公交站亭等公共设施上乱贴乱画、乱喷乱涂的各类城市“牛皮癣”,确保公共设施设备整洁美观。全面摸排并拆除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规范公益性广告设置及宣传横幅悬挂,对陈旧、破损的要及时更换。强化农贸市场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重点治理越线经营、占道摆摊、乱堆乱放、乱扔杂物等问题。(责任单位:城管中队、环卫所、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各村(居)) 

  20217月,重点开展“房前屋后”整治。各村(居)要与本村(居)辖区内所有单位、企业、居民、农户签订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发放“门前三包”责任牌并上墙。开展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宣传动员,督促单位、企业、商店、居民、农户做好各自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达到“五清楚”的标准。(责任单位:各村(居)) 

  20218月,重点开展“公厕管养”整治。进一步优化城乡公厕布局结构,公厕建设按序时进度推进,推进公厕管理养护市场化运作,提高公厕管养水平,做到“三个到位”,即旱厕全部拆除到位,“一长两员”(公厕长、管理员、保洁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上墙,公厕管理制度上墙并落实到位。镇政府建立健全公厕规划建设、维修养护、清扫保洁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市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作为农村公厕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强化属地管理,落实农村公厕建设及管理,并应当对公厕管理实行月考评,并在政府网上公布考评结果,约谈后进。公厕卫生保洁应达到清洁卫生、整洁有序、通风采光良好的要求;公厕设施破损及时维修,确保正常使用,按照公厕开放时间实行保洁,随脏随保,无粪污、无水渍、无垃圾;要通水通电,对外开放,粪污经过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市政建设服务中心、环卫所、各村(居)) 

  20219月,重点开展“垃圾桶”整治按需分配、因需设桶,合理选址设置垃圾亭、摆放分类垃圾桶,及时更换破损和不符合规范的垃圾桶,定期清洗垃圾桶、垃圾亭,维护周边地面的环境卫生。(责任单位:环卫所、各村(居)) 

  202110月,重点开展“转运站”整治。加强垃圾中转站、收集点运营管理,做到人员在岗在位、操作规范,垃圾污水及时清运,场所卫生保洁及消毒及时到位。(责任单位:环卫所) 

  202111月,重点开展“街头公园”整治。对城镇街头、路边、水边的边角地,采用拆除平整、填埋硬化、补植绿化、设置公益广告等多样化手段进行改造,以城乡景观提升和居民享用的公共休闲空间为导向,打造街头绿地公园、绿道,重要区域适时进行花化彩化提升和精细化养护。对公园、绿化带指定专人管养,及时修剪整齐,清除枯树杂草,定期刷树,清扫垃圾,清理乱堆放杂物,彻底消除卫生死角,提升环境面貌。(责任单位:相关村居委、市政建设服务中心、环卫所) 

  202112月,重点开展“城乡污水”整治。推进村(居)污水治理,合理规划镇域与各村(居)的污水管网,加快完善、延伸各村(居)污水处理厂的主支管网接驳纳管,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基本实现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杜绝污水直排水体,逐步消除黑臭水体,确保中央环保督察顺利过关。(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二)创建精品示范点。 

  “十个专项整治”全面铺开的基础上,狠抓示范引领,大力开展创建“整洁青口”城乡环境精品示范村(居),精品示范单位。各精品示范村(居)和精品示范单位、先由镇整治办组织验收,镇验收合格后报县整洁办复核验收,县整治办复核验收合格后,报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 

  (三)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各村(居)要不断创新,6月底前,建立完善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保洁市场化运作机制、垃圾转运处置设施日常监管机制、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机制、督查考评机制、奖惩机制等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12月底前,镇整治办对全年“整洁青口”城乡环境再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分享好经验好做法。年终总结和经验材料报县整洁办汇总后报县政府。 

  (四)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评比验收迎检工作。 

  建立村(居)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对各村(居)每月开展农村垃圾治理评比,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结果,约谈后进。村(居)每半月开展环境卫生考评一次,评出最美庭院和最差庭院,并公布结果。陈旧性垃圾清理到位,卫生死角清理到位,垃圾不落地,不随意倾倒,垃圾桶、垃圾收集点周边干净整洁,杜绝焚烧垃圾。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运行正常,转运站点污水得到处理,垃圾日常日清,建立垃圾转运量台帐。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制定村(居)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协调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府成立“整洁青口”城乡环境再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由镇长任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青口镇整洁办”),挂靠镇环卫所,办公室主任由林忠仁所长兼。各村(居)应结合本村(居)实际情况,制定“整洁青口”城乡环境再提升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环境卫生三级网格化管理架构,明确职权责任。建立月例会制度,定期听取“整洁青口”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洁青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部署安排各阶段重点工作。组建工作微信群,每日上报“整洁青口”工作照片,加强上下沟通联络,快速处置存在问题,全力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推进宣传引导。一是各村(居)要结合实际每月组织党员干部、村(居)民代表开展入户宣传教育活动1场以上,确保百分之百宣传到户到人。二是各村(居)要与辖区内所有单位企业、居民农户签订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发放“门前三包”责任牌并上墙。通过微信群等,广泛宣传报道,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以宣传正面和曝光负面相结合,全面推进“整洁青口”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居)要制作“整洁青口”专项行动每月信息专刊,报送镇整洁办。信息内容主要涉及:1、传达部署“整洁闽侯”、“整洁青口”行动相关会议情况;2、宣传发动工作开展情况;3、环境整治现场工作开展情况;4、督导考评工作开展情况;5、取得的重大成绩、典型作法、成功经验、亮点工作及先进人物、事迹等。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健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抓好信息报送工作。镇整洁办要及时收集汇总各村(居)信息呈报镇领导。 

  五、督导考评 

  (一)明察暗访。由镇整洁办牵头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城管中队、市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组成暗访组,每周对各村(居)开展“整洁青口”工作取得的成效成果进行现场暗访。将暗访情况汇成书面材料并呈报镇领导。 

  (二)镇级自查。镇政府成立“整洁青口”工作督查考评组,每月对本辖区内村(居)环境卫生进行督查考评,公布考评分数、排名情况,评出最美、最差的村居(社区),同时督查考评过程要形成书面材料每月20日前提供给镇整洁办。 

  (三)村级评比。村(居)每半月开展环境卫生评比一次,评出最美庭院和最差庭院,并在公告栏等显眼位置给予公布评比结果。 

  六、奖惩机制 

  (一)镇政府每月召开一次现场会,通报各村(居)“整洁青口”工作考评结果,当月最差村(居)要在全镇大会进行表态发言。 

  (二)给予“整洁青口”专项行动工作优秀的村(居)一定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镇政府另行研究。 

  (三)给“整洁青口”精品示范村(居)颁发奖牌,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城乡环境卫生治理经费,具体补助标准由镇政府另行研究。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将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严肃处理被群众举报在活动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行为。 

  (二)镇财政将保障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经费,充分调动环境卫生管理人员与一线环卫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整洁青口”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三)镇整洁办工作经费由镇财政给予保障。 

    

  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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