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901-2500-2021-00034 文号 青政〔2021〕151号
发布机构 青口镇 生成日期 2021-07-21
标题 青口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镇十二专项整治组:针对当前福州市重要敏感时期,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营造我镇稳定安全生产环境,根据镇政府领导指示要求,现将进一步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我镇先后印发《 “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关于开展危化品、城镇燃气、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闽侯县。
索 引 号 FZ08901-2500-2021-00034
文号 青政〔2021〕151号
发布机构 青口镇
生成日期 2021-07-21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青口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容概述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镇十二专项整治组:针对当前福州市重要敏感时期,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营造我镇稳定安全生产环境,根据镇政府领导指示要求,现将进一步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我镇先后印发《 “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关于开展危化品、城镇燃气、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闽侯县。

青口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3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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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口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镇十二专项整治组: 

  针对当前福州市重要敏感时期,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营造我镇稳定安全生产环境,根据镇政府领导指示要求,现将进一步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责任落实 

  各村(居)、各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到做好当前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承担起护航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把安全保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措施,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把每一项举措和任务都落实落细落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准备,预置消防、政府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机动队伍等应急力量,全力以赴,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近期全安全稳定 

  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 

  先后印发“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危化品、城镇燃气、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闽侯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清单》等,各村(居)、直相关部门要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基础上,用实用好重点行业领域“三项清单”(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综合采取安全检查督导、派驻工作专班、专家驻点服务等方式下沉一线,开展系统性安全风险摸排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要深刻吸取贵阳“6·12”危化品泄漏事故教训,立即对辖区内化工园区(集中区)再一次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加强加油站、危化品罐区、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部位和动火危险作业,以及散装汽油销售的安全监管。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多湿、雷电暴雨等异常气候给危化品、烟花爆竹领域带来的高风险,做好防御工作,及时消除仓储、运输、燃放安全隐患。(责任单位:镇安办、企业办、交通站、南片交警中队,各村(居)委会 

  民爆物品方面,落实储存库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和民用爆破物品储存、流向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清退销毁过期民用爆炸物品;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不适宜存放的储存库,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库存民用爆炸物品转移至安全库区。严格民爆物品运输和爆破作业审批。(责任单位:企业办、青口派出所、交通站,各村(居)委会 

  道路交通与道路运输方面,要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特别要针对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的路面查纠管控,严格查纠非法营运和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车摩托车违规载人、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重要活动期间,要加强民爆物品、危化品等运输路线的审批管控。(责任单位:道安办、交通站、青口派出所、南片交警中队、文化服务中心、城管中队、邮政管理局,各村(居)委会) 

  工业企业方面,督促企业落实重点部位、重点作业环节监管措施,针对动火、登高、吊装、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及钢铁煤气、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高危领域,继续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时期继续生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重点风险部位危险工艺环节的监控,全面排查整治隐患,严禁超负荷超劳动强度生产,确保生产经营安全。停产或放假的企业,要制定专项措施,落实专人值守,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责任单位:企业服务中心、各村(居)委会) 

  商贸行业方面,落实商业综合体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商业综合体、商超、宾馆、酒店等安全检查。严格商贸促销等活动管理,加强人流监控与应急疏散,严防拥挤踩踏。(责任单位:企业服务中心、消防中队、青口市场监管所,各村(居)委会) 

  建筑施工方面,要督促企业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做好防暑降温措施,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要加大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关键机械设备的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城镇办,各村(居)委会) 

  城镇燃气方面,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燃气场站(门站、气化站、汽车加气站及瓶装液化气灌装站等)、供应站,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事故隐患,排查市政道路、集贸市场、商场、老旧小区、人口密集、学校幼儿园、重点路段的燃气管道,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清单。要加强燃气管网的保护,切实落实管网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加强第三方施工的审批管理和现场巡查,杜绝野蛮施工造成管网破坏燃气泄漏等事故发生。要加强燃气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组织对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全覆盖检查,要求用户做到“五要五不准”:一要胶管与炉端和阀门端要拧紧;二要点火用气时要有人看管;三要人走熄火;四要发现漏气或异常要迅速关闭阀门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五要休息前检查供气阀门和灶前开关是否关严。不准在闻到有燃气气味时点火或开灯;不准开火睡觉;不准小孩玩火;不准先开气后点火;不准私自安装、改装炉灶、热水器、加大火嘴或增加火头。(责任单位:城镇办、青口市场监管所、青口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消防安全方面,要突出夏季火灾防控特点,始终紧盯“高低大化”(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石化企业)“老幼古标”(养老服务机构、幼儿教育场所、文物古建筑、标志性建筑)、纺织印染行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建筑等重点场所领域,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防“小火亡人”,不断夯实基层基础防控,加强消防宣传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深化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责任单位:青口消防中队、企业服务中心、文化教育服务中心,各村(居)委会) 

  电梯与特种设备方面,全面加强重点期间车站、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以及游乐园、公园等场所电梯及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检查,落实电梯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单位:青口市场监管所,各村(居)委会)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梳理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针对性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强暑期汛期及防火安全工作 

  暑期已至,我镇也已进入主汛期,自然灾害进入多发季节,高温、强降雨、强台风等影响安全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大家要提高警惕,积极开展隐患排查,严密落实汛期各项防御措施,强化备勤值守,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做好最充分的应急准备,坚决防范大风、大潮、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要加强暑期防溺水工作,加强家校沟通和宣传教育,落实危险水域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森林防灭火方面,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有关单位主体责任,在路口关隘设卡检查,督促游客落实“进山不带火、入林不吸烟”,加强森林防火标识和疏散路线牌设置,严防因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责任单位:镇安办、水利站、林业站、文化教育服务中心,各村(居)委会) 

  四、切实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点和重大风险点的管控 

  重要时期,市级、县级重大隐患点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对已完成整治的重大安全隐患点开展回头看检查,严禁隐患回潮,产生新的重大隐患。未完成整治的隐患点加强现场巡查,按照既定方案严格落实好安全管控措施,逐一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研究确定管控措施,加强巡查检查,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各村(居)还要按照镇政府文件要求,辖区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形成“一村一报告”。(责任单位:重大隐患点第一责任人单位、镇直有关部门,各村(居)委会) 

  五、切实加强城市安全运行管理 

  村(居)、镇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重要期间安全风险意识,强化风险辨识、防控,防止城市安全运行“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发生。加强对城市桥梁隧道、城市公交、轨道交通、油、气、水、电等城市生命线和基础设施的巡查管护,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稳定运行。(责任单位:交通站、城管中队、镇安办、企业服务中心、城镇办、财政所、青口消防中队、供电所等) 

  六、切实加强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消防救援和森林消防队伍、防汛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森林扑火队伍,各行业企业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社会救援力量24小时值守待命,靠前布防,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镇安办、村(居)、镇直有关部门要适时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指导,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采取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青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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