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08:53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青口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工业路1号,电话:0591-22762127,传真:22762026)。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推进《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结合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与本镇实际情况,深化主动公开力度,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及时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疫情防控、市场规则、监管执法、垃圾治理、河道整治、生产安全等领域信息。

我镇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33条、镇政务公开栏公开1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1条;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及时处理人民群众诉求,2022年12345共受理2995件。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2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历年累计1210条。

主动公开类别及数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类12条,占36.4%;规划计划类7条,占21.2%;工作信息类14条,占42.4%。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镇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镇政务公开栏公开,并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材料报送闽侯县档案馆存档。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本年度我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条,历年累计0条。

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信息管理:我镇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制定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文件起草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镇充分发挥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镇政府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张贴政府信息方便人民群众阅览;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明显标识,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咨询互动等服务,实现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资源共享互通。

(五)监督保障

建立青口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与工作考核制度;根据公开内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设计问卷调查表,在网上公布,通过网络接受社会公众评议;对各部门提供的公开信息制定责任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层层落实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策发布解读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公开服务缺乏一定的针对性,信息公开工作都是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和考核指标来开展,结合镇实际、自身特点的信息公开较少。

改进情况: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力度,努力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疑点、难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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