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906-2500-2022-00025 文号 上政综〔2022〕286号
发布机构 上街镇 生成日期 2022-08-12
标题 上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现将《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你们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牵头部门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送镇安办。
索 引 号 FZ08906-2500-2022-00025
文号 上政综〔2022〕286号
发布机构 上街镇
生成日期 2022-08-12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上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述 现将《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你们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牵头部门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送镇安办。

上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6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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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各部门、镇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你们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牵头部门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送镇安办。

  上街镇人民政府

  2022 年8月12日

  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要点

  2022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也是收官之年。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安委〔2022〕11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榕安委〔2022〕10号)、县安委会《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侯安委〔2022〕19号)要求,结合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巩固提升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上级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安委〔2022〕6号)和省66条具体举措要求,深刻吸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确保全面完成三年行动“解决三个突出问题”“强化三个责任”“推进三个转变”“提升三个水平”主要任务,镇安委会各成员要按照职责,组织好各自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逐项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突出抓好以下重点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牵头部门:镇安办;责任部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

  1.形成常态化学习制度。深化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2.形成宣传长效机制。构建一个安全生产宣传平台,形成一个覆盖全镇的安全生产宣传网络,打造一支安全生产宣传队伍,形成一个内外联动的宣传格局。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3.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突出党政领导、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结合“八五”普法,深化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活动,推动学深学透、用好用足,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素养。

  4.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教育警示、安全知识展出、实景模拟教育等安全教育培训。办好“五个一百”安全应急保障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建成1个应急避灾示范点、1个应急物资储备站、1个微型消防站、1个安全宣教体验场所、1个安全文化公园,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厚植安全文化。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牵头部门:镇安办;责任单位:财政所、企业办、建设站、道安办、农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等,各村(居))

  5.构建全链条管理模式。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执法监管机制+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全链条管理模式,突破企业主体责任落空悬空问题。

  6.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创新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追责问责机制,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全面履责,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7.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突出抓好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8.推进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福州版企业标准化提升活动,扎实推进43个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化提升,并衔接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评审定级,创新小微企业评审手续,从非煤矿山、危化品和工贸领域强力推开,并逐步向其他领域和乡镇级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延伸。

  9.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10.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功能。结合《福州市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意见》,在非煤矿山、危化品等8大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责险,在有色、机械、纺织、轻工、建材等工业领域企业重点推行,并在其他行业领域鼓励推行。同时,建立健全安责险制度体系和运营服务机制,规范保险服务保障机制和事故预防机制。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整治(牵头部门:镇安办;责任单位:企业服务中心、派出所、财政所、道安办、环保站、建设站、市场监管所等,各村(居))

  11.推进融合监管。学习借鉴我省“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经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两化融合”,明确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实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和线上线下相融合监管。

  12.强化剧毒品监管。依托公安机关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配合公安机关采集监管领域剧毒化学品流向信息,同时推进监管数据信息归集共享,实现剧毒化学品流向信息电子化,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安全风险并自动预警,有效提升公安机关剧毒化学品信息化管理和监控能力。

  13.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落实“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治理台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牵头部门:国土所;各村(居))

  14.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发布事故警示通报,依法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事故调查处理,及时提出非煤矿山企业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并开展事故挂牌督办、约谈、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等工作,对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并开展警示教育。

  15.强化分级管控。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定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管控责任,严密管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露天矿山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地段的防治工作,督促矿山企业按照设计和规程要求建立完善排水系统,严防露天矿山坍塌、机械伤害、车辆事故等,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消防安全整治(牵头部门:镇综治办;责任单位:学区、企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国土所、建设站、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市场所等,各村(居))

  16.强化重点难点管理。持续巩固高层建筑、地铁、大型商业综合体、石化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成效,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7.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持续推进打通生命通道、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提升改造、拆除违建金属夹芯彩钢板、自建房重大消防风险整治、居民户“表下线”火灾隐患清查、纺织印染行业整治以及“三合一”、“多合一”等问题治理,聚焦外墙保温材料、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 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

  18.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智慧化建设。持续排查整治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问题隐患,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固化“风险自知、问题自查、隐患自改”承诺管理机制。

  19.完善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机制。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培训教育、普法宣传、职业培训内容,完善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机制。常态化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提醒谈话和教育培训。

  (六)交通运输(道路、铁路、邮政、内河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牵头部门:镇道安办;责任单位:企业服务中心、水利站、派出所、城管中队、学区、建设站、文化服务中心、市场所、环保站、农业服务中心、工会、财政所、国土所、综治办等,各村(居))

  20.盯紧危货运输。依托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推进全市危货运输企业使用危货电子运单,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电子化。

  21.深化铁路沿线隐患整治。健全完善铁路护路联防和“双段长”等铁路安全环境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场所;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全面推进公跨铁立交桥固定资产移交;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

  22.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督促寄递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

  23.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治理。

  推动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联防联控机制,强化保护区协同治理。

  (七)渔业船舶安全整治(牵头部门: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派出所、企业服务中心、市场所,各村(居))

  24.强化源头管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加大海陆执法巡查频次和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对涉渔“三无”船舶的清理取缔和拆解处置。

  25.全力防范商渔船碰撞。深化“商渔共治”行动,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商渔船交汇密集区、事故多发区等巡查力度;加强VTS值班值守、交通组织和安全提醒,降低商渔船碰撞事故风险。

  26.加强海上渔船管理。强化渔船船员不适任、渔业船舶安全技术状况隐患治理。强化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编队作业”不落实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

  27.加强渔船组织化建设。通过成立包括渔业企业、渔业合作组织、渔业社团(协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多种形式在内的渔船管理服务组织,实现全市在册海洋捕捞渔船(含捕捞辅助船)组织化管理全覆盖,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和渔业资源养护取得实效。

  (八)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牵头部门:上街交警大队;责任单位:道安办、镇安办、建设站、学区、司法所等,各村(居))

  28.推动集中整治。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工程运输车等车辆专项整治,严处酒醉驾、“三超一疲劳”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村地区通行车辆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货车和拖拉机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

  29.聚焦“两客一危”。建立部门间“两客一危”营运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车辆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落实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

  30. 推进全镇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实施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改造普通公路危桥。

  (九)海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道安办;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安办、派出所、环保站、国土所等,各村(居))

  31.参与全镇常态化整治海上非法采运海砂工作。配合开展打击非法采运海砂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非法采运砂案件行刑案件移送制度。

  32.强化内河船舶整治。加大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整治力度,开展内河渡口、渡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十)城市建设安全整治(牵头部门:建设站;责任单位:企业服务中心、安办、派出所、水利站、公路站、学区、市场所、综治办等,各村(居))

  33.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全镇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及“回头看”整治工作。在全市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清零、销号的基础上,开展一般安全隐患及50年以上老旧房屋专项治理,依法抓好我镇经营性自建房整治;落实房屋安全“保险+监测”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房屋监管长效机制 。

  34.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深入开展全市城镇燃气排查整治,紧盯“六项重点任务”,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升级并运用“福州市气瓶安全追溯管理系统”信息化手段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推动夯实瓶装液化气实名制销售工作,推进管道燃气扩大用户面工作,常态化开展餐场所用气安全网格化检查和安全用气宣传提醒,推进餐饮行业使用燃气报警器、安全软管等安全设备,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等行为。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建立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线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排查整治,在市中心城区试点地下可燃气体监测报警系统。

  35.提升城市供排水安全管理水平。加快上街镇辖区内供水厂提升改造、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和二次供水管理,保障上街镇供水安全。加强易涝点排查整治、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和排水设施巡查养护,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保障城区排水防涝。

  36.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贯彻落实福建省《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学习借鉴“合肥模式”,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

  37.强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专项治理工作,提高房建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狠抓施工重点环节风险防控,减少事故隐患,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坚持开展市管桥梁(含地道)定期检测,路灯接地电阻、线路绝缘监测,道路空洞探测等,持续开展城区道路沥青平整度提升、窨井盖整治提升、箱柜杆件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市政养护市场化改革,在2020年路灯和通信管道市场化基础上,稳步推进道路和桥梁市场化。

  (十一)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镇安办、企业服务中心、建设站、道安办等,各村(居))

  38.推进基础建设。完善工业园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和人员,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

  39.强化源头管控。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规范工业园区科学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推广园区“七通一平”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

  40.实施差异化管理。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

  (十二)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牵头单位:环保站;责任单位:镇安办、派出所、建设站、道安办等,各村(居))

  41.加强全过程监管。落实《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应用管理规定(试行)》,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废弃危险化学品风险集中治理,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管理制度,健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加快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闭环管理”监管体系。

  42.严厉打击非法行为。持续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和信息共享,依法严肃查处瞒报漏报、违规贮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危险废物,以及将废弃危化品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三)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整治。(牵头部门:福州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责任单位:派出所、道安办、建设站、综治办、安办等,各村(居))

  43.强化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加强民爆物品销售企业安全风险管理,持续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加快推进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十四)自然灾害安全整治(镇安办、水利站、国土所、林业站、城管中队、建设站、农业服务中心、道安办、综治办、供电所,各村(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4.强化水旱台风灾害防御。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机制,优化“三个在前、三个精准、三个联动”。开展全镇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强化预案管理、临灾预警和应急处置,提升重大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建成并使用应急预警信息靶向发布平台,实现最短的时间内向目标区域的相关责任人、群众发布预警信息。

  45.强化森林火灾防控。持续深入开展森林火险隐患和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 ,严管林事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及其他生产性用火;指导规范全镇用火审批报备制度,加大全镇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和专业扑火队伍大比武,适时开展全镇森林火灾综合性演练。

  46.精准防范减少损失。持续开展全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和减灾能力数据库,加强普查成果运用。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分级分类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安全。

  47.完善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加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力度,提升建设10个自然灾害避灾点。持续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建设,根据近几年防御自然灾害过程中需求量较大、需求频次较高的应急物资,及时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增补工作,同时健全市场和社会参与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提升协调保障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做到隐患动态清零。继续落实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一般隐患要立查立改、及时整改,较大隐患要限期整改、当月动态清零;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尤其对整改难度大的重大安全隐患、上级部门督导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安全生产大检查摸排出来的重大隐患、第七批市级重大安全隐患点以及县50个较大隐患点,相关责任领导要亲自挂帅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二)强化“四张清单”管理。全面执行安全生产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等“四张清单”。将“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填入排查清单;将本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监管职责不清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重大隐患情况填入隐患清单;将整改措施、销号情况和出台相应的制度措施填入整改清单;将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措施、销号、制度措施的责任单位和挂钩领导填入责任清单。此表由各相关部门、村(居)每月一汇总。

  (三)落实落细工作机制。镇安委会严格落实省市县安委会“一月一跟进、一季一推动、半年一分析、年底一总评”四项制度,强化“理出工作清单、实行台帐管理、开展专题协调、强化现场推进、组织对单销号”五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各牵头部门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开展书面会商和会议会商,总结阶段性成果及问题,并针对性研究推进下一阶段工作。镇安办每月分析安全事故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并结合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分析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问题。

  (四)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是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安委会考核巡查、督导检查的重点,我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内页材料管理,认真开展自查,对“三年行动”方案、清单、内业资料等进一步梳理汇总,要比照方案、清单,及时查缺补漏,确保涉及的任务按时保量完成。

  (五)集中攻坚难点难题。对照“两个根本”,巩固行之有效的好做法,针对攻坚违建抢建引发事故、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等冲击底线的问题,要专门集中力量整治。要加强新业态新产业监管,着力破解监管职责不清晰、安全生产责任和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等难点问题,创新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与综合监管融合机制,建立新兴和交叉行业领域职责明确制度,进一步厘清明晰新业态、新产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综合运用提醒通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考核巡查、“一票否决”、表彰奖励等措施,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三管三必须”责任,防止工作出现空档虚档弱档现象。

  (六)严格各方责任落实。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职尽责。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加强沟通衔接,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与各责任单位的会商,合力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难题。

  (七)加大执法问责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加大警示教育和公开曝光力度。加强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力争报送率和合格率走在全县前列。镇安办要创新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与综合监管融合机制,加强对各地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依法问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实施“树典型、开小灶”治理。镇安办今年在全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我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并推广建设成果,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配合做好建设相关工作。各村(居)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提炼,及时推广典型地区、标杆企业经验做法,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镇安办对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工作不落实,或者连续发生事故的,实施“开小灶”整治;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本辖区、本行业分险研判,对事故多发的企业、屡罚不止的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依法依规严肃执法,并“开小灶”整治,起到警示震慑作用。镇直有关部门对2020年以来形成的典型做法经验和实施“开小灶”治理的逐级建立档案。

  (九)加强重点时段安全保障。在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要加大对燃气、消防、非煤矿山、房屋和工程施工、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水上和渔业船舶、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等领域安全监管力度。实行重要节点会商调度和零报告制度,做好安全生产专家及各类应急救援力量保障工作。

  (十)做好经验总结提升。要抓紧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确保全面完成本辖区、本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完善工作举措,建立健全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为指导推动今后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基础。

  

附件

  安全生产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序号

排查清单

隐患清单

整改清单

责任清单

存在问题

是否为重大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制度措施

责任单位

责任人

1

例:政府、部门、企业名称

1.具体存在问题;

2.具体存在问题;

填写

是或否

1.具体整改措施;

2.具体整改措施;

填写预计整改时间或已完成整改

重大隐患需形成具体制度措施

   

2

               

3

               

4

               

5

               

填表说明:(此表由村(居)、镇直部门每月一汇总)

1.隐患清单:存在问题包括突出问题和隐患情况,突出问题指本级政府、部门存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监管职责不清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指可能引起群死群伤的隐患,并落实各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与国家“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情况”相对应;

2.整改清单:包括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制度措施情况。其中整改措施指针对突出问题和隐患整改的具体措施,制度措施指针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所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出台相应的制度措施进行规范完善的情况。

3.责任清单:与隐患、整改清单相对应,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需镇领导挂钩督办的责任人需列出镇责任领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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