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915-2500-2023-00012 | 文号 | 箬政〔2023〕55号 |
发布机构 | 小箬乡 | 生成日期 | 2023-06-05 |
标题 | 关于下达小箬乡2023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各相关村委会: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恢复森林资源、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作出的一项历史性重大决策。为加快落实中央政策,及时下达补助资金,根据《关于下达闽侯县2023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通知》 (侯财农〔 2023 〕 112号)文件,现将小箬乡2023年中央财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88834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闽财农〔 2017 〕 41号) 、 《关于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加强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 (闽财农〔 2019 〕 7号) 、 《闽侯县财政局闽侯县林业局关于修订<。 |
索 引 号 | FZ08915-2500-2023-00012 | ||
文号 | 箬政〔2023〕55号 | ||
发布机构 | 小箬乡 | ||
生成日期 | 2023-06-05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下达小箬乡2023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相关村委会: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恢复森林资源、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作出的一项历史性重大决策。为加快落实中央政策,及时下达补助资金,根据《关于下达闽侯县2023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通知》 (侯财农〔 2023 〕 112号)文件,现将小箬乡2023年中央财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88834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闽财农〔 2017 〕 41号) 、 《关于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加强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 (闽财农〔 2019 〕 7号) 、 《闽侯县财政局闽侯县林业局关于修订<。 |
各相关村委会:
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恢复森林资源、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作出的一项历史性重大决策。福建省列入天保工程六个试点省份之一。
为加快落实中央政策,及时下达补助资金,根据《关于下达闽侯县2023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通知》(侯财农〔2023〕112 号)文件,现将小箬乡2023年中央财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88834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1号)、《关于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加强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闽财农〔2019〕7号)、《闽侯县财政局 闽侯县林业局关于修订<闽侯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侯林〔2022〕4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小箬乡2023年中央财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安排表
小箬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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