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成钢因买受黄玉祥的农村个人住宅,申请将坐落于闽侯县青口镇付竹村沈厝场51号不动产进行转移登记,该不动产权证:闽(2023)闽侯县不动产权第0021257号,系黄玉祥、郑爱榕夫妻共有财产。本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人黄成钢提供的证明材料,拟确认上述不动产产权全部转移给黄成钢,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对本次转移登记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5号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591-22989787)提出。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