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锦照因买受赵汝桂的农村个人住宅,申请将坐落于闽侯县上街镇沙堤村中洲66-2号不动产进行转移登记,该不动产土地证号:侯集建(93)字第55057号,房产证号:侯房权证H字第1309616号系赵汝桂、朱惠莲夫妻共同财产。本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人赵锦照提供的证明材料,拟确认上述不动产产权全部份额转移给赵锦照,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对本次转移登记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5号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591-22989787)提出。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