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1月01日—2020年11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11-16 16:13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1月01日—2020年11月16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22060121

  传  真:0591-22060121

  通讯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01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州跃华塑胶模具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及模具加工项目

侯环评〔2020〕173号

2020/11/12

2

福州华宏消防科技有限公司防火门防火窗生产项目

侯环评〔2020〕174号

2020/11/12

3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福建福州可河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

侯环评〔2020〕175号

2020/11/12

4

福州快科电梯工业有限公司电梯组装项目(不含电镀、喷漆)

侯环评〔2020〕176号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