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组织机构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9-26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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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建立健全机关规章制度以及重大活动通报制度;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督查、保密、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等工作;起草局机关重要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稿;负责局机关编制、人事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离退休干部、岗位技能培训、普法教育、信访、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和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等工作。

(2)文化和旅游科(文物与广电传媒科)

贯彻落实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工作;协调、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和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和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3)市场管理科(法规与审批科)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提出行政权力清单修改意见;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承办局机关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4)体育科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和体育产业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协调群众体育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组织指导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全县体育市场管理。

(5)闽侯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市场的监管;组织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承担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和涉外侵权的行政案件,打击盗版活动。

(6)闽侯县图书馆

负责图书、期刊、电子资源的采购、分类编目及数字化加工,提供图书借阅、报刊阅览、电子资源访问等服务,指导全县农家书屋及乡镇分馆建设,开展基层图书管理业务培训。

(7)闽侯县文化馆

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8)闽侯县博物馆

负责文物考古、文物保护和全县古籍保护整理工作,指导、监督文物维修工程项目和文物合理利用等工作。

(9)闽侯县业余少年体育学校

负责选拔和培养青少年体育苗子,通过科学选材和系统化训练,向上级体校或专业运动队输送优秀运动员,制定训练计划:涵盖身体素质、专项技术、战术等,注重基础训练与全面发展,承办或参与各级青少年体育赛事(如省、市运动会),通过竞赛检验训练成果,并为学员提供竞技平台。

(10)闽侯县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加挂闽侯县曲艺传习所)

负责我县闽剧新剧目的创作及传统剧目的改编工作,定期开展送戏下乡、社区巡演等惠民活动。

(11)闽侯县广电基础设施保障中心

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村村响、村村通”,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