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司法局承担着本行政区域内司法行政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包括:(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有关工作。(二)承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六)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七)依法承担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九)牵头协调全县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